屠宰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9篇

篇一:屠宰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屠宰车间管理制度

  (共4篇)

  屠宰车间管理制度为加强车间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车间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下简称安全生产法)的规定,结合本车间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第一章

  安全组织管理及适用范围第一条

  车间安全管理工作实行工作责任制。即分级管理、逐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防范,严格管理。公司法人代表为安全工作第

  一责任人。办公室为安全工作日常管理职能部门,负有对公司安全保卫工作的检查、监督、指导职责,各部门均须予以配合和支持。公司各部长、车间主任对本部门、车间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第二条

  在本公司管辖区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车间、部门、个人的一切活动,均适用本规定。有关对消防安全和交通安全以及机械设备安全的,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第三条

  公司实行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依照《安全生产法》和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安全事故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第二章

  安全生产管理第四条

  原料部、生产质检部、设备部部长要对所辖各车间及机器设备、人员生命安全负责。坚持安全巡查制度,由设备部负责每天专人巡查生产车间的设备、线路是否安全,对各部门、车间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允许其从事生产活动。第五条

  安全工作要做到经常化、制度化、具体化。各部门部长要不定期地随时检查本部门的生产安全状况,查出的安全隐患和解决办法书面报告公司办公室。办公室每月组织定期检查一次安全。对查出的安全问题,书面向公司责任领导提交解决的方案,经批准后协同生产部门及时解决。第六条

  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时,部门主要负责人应当立即组织抢救并及时、准确上报公司领导,通知相关主管部门。第七条

  维修设备设施时,必须制定好安全措施,实行断电挂牌制度,并有专人把守,以确保安全不出事故。第八条

  各部门每天必须对本部

  门的生产设施、供电设施、供水设施、供冷设施、消防设施、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实验药品、物品堆码等进行安全生产检查一次,并做好记录备查。要保证各类设备、设施处于完好、安全状态,并教育职工加强维护,正确使用。第九条

  按规定设置布施安全消防器具。第十条

  应在易发生安全隐患的部位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定期检查,保证正常运行。第十一条

  使用涉及生命安全的特种设备,以及危险物品的器械,如高压容器压力表、锅炉水、高、低压设备等,必须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专人操作,严格操作规程,并经取得专业资质的检测,达标合格后方可使用。第十二条

  生产区内易燃易爆物品必须专人管理。第十三条

  妥善保管生产操作用刀、棍器具,生产时严禁持工具打闹,严禁在生产区内聚众闹-事,打架斗殴。第十四条

  加工产品严格按HACCP体系和公司《质量手册》操作,以确保食品的安全。第十五条

  凡外来人员(含参观人员)进入车间,须报告公司领导同意后,方可进入生产区,同时由车间做好参观人员姓名、参观时间的确切登记以备查。

  第十六条

  从业人员下班出车间时,车间须有专人看管产品,以防产品丢失。

  第十七条

  严禁在生产区内使用大功率(1000W以上)电器取暖或从事与生产无关的事宜。第十八条

  注重食品安全卫生,严禁带小孩或宠物进入生产区域,严禁在公司区域内养狗、猫、鸡及鸟、鸽子等畜禽。第

  章

  安

  全责任第三十六条

  违反本安全管理条例或不注重安全事项,发生安全事故,造成人员受伤或生命及财产损失的,对其直接负责的部长处以本人当月工资2%的罚款、车间主任5%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段长、班组长的罚款,由车间主任在不超过5%罚款的幅度内自行确定。第三十七条

  对上述情况的处罚,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本条例于

  年

  月

  日起执行。#2楼回目录屠宰厂管理制度(范本)屠宰车间管理制度

  |2016-08-199:12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精神,让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制定以下管理制度。一、场长职责1、认真贯彻党路线、方针和政策,廉洁自律,勤政为民,办事公道,奖罚分明,起模范带头作用。2、全面负责并安排好场内各项工作和事务。3、场长既要注重经济效益,又要重视社会效益,保持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同步增长。4、研究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调动起职工的生产积极性,并与检疫人员密切合作,加强生猪屠宰检疫,保证让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二、副场长职责1、在场长的领导下,有计划地安排好每天的屠宰等工作,监督屠宰人员热情服务,保证肉品质量。2、要与检疫人员密切合用,加强对生猪等禽畜的检查,坚决防止出现死畜,造成不应有的损失。3、负责造好各类登记册,记载清楚每天进出的生猪等畜禽,避免混乱。4、兼任好出纳工作,配合会计记清现金帐、实

  物帐,做到帐实相符。5、领导门卫、会计、屠宰人员等全场职工,搞好环境卫生,清除场内外各类脏物,保持场内外清洁卫生6、负责安排好场内的防盗、防火、防疫等工作,否则造成问题,应负主要责任。三、会计职责1、服从场长的工作安排,搞好财务工作。2、要自觉执行财务管理制度,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经得起税务、审计等部门的检查。3、对财务帐目要日记月清,保持帐帐平衡,帐实相符。4、对每天所收的现金必须存入银行,不得携带在身或放在办公室内,否则若发生失窃,由自己承担全部责任。5、财务开支必须经场长审批、签字后方可支出报销,不能私自开支,更不得借用、挪用公-款。6、要认真学习并运用《会计法》及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依法理财,管好全场财务工作,依据法律和财经纪律,拒绝报销场长签字而不合法的发票单据等。7、认真负责财务工作,不能马虎从事,否则,造成不良影响或经济损失,由责任人承担全部责任。四、屠宰人员职责1、屠宰人员必须服从场长的安排,尽职尽责搞好屠宰。2、凡是屠宰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用户交给的屠宰任务,如果不能按时完成任务,影响用户出摊卖肉,一切责任自负,并赔偿其损失。若不负责任,造成胴体处理不佳,剃毛不净、皮黄、皮烂等,应承担责任。3、必须保持自身及室内的清洁卫生,保持良好的精神风貌,清理各自的场所,保护好环境卫生。4、应讲文明,有礼貌,热情服务,不能态度傲慢,出口伤人,若与用户吵架三次或打架一次,即自动离职。5、保护自己的所有用具,并按时清理炉灰出场。6、严禁带酒作业,上班时间不得酗酒闹-事,否则,造成的问题由自己负责。7、下班时各自做好防火等安全工作,防止发生火灾事故。五、门卫职责1、服从场领导的安排,负责场内安全及周围清洁工作,随时打扫干净场内的卫生,清除垃圾,堆放整齐。2、要每天检查猪舍内,配合检疫人员,搞好消毒工作。3、保证场内安全,不能出现失窃现象,如果失职造成被盗事故,由自己承担全部责任。4、每天登记进出生猪等禽畜的数量等,检查猪舍,发现病畜及时向场长汇报,否则造成死畜,要负主要责任。5、门卫人员不得在上班时间酗酒,若因酗酒而失职,责任由自己全部承担。6、要杜绝闲杂人员入场,并对进出人员的车辆进行登记,以备主管负场长检查,确保场内安全。六、畜禽检疫检验制度为了贯彻《家畜家禽防疫条例》及《食品卫生法》,达到防病治病,清除病肉的危害,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搞好屠宰场的卫生,消毒及肉品检疫工作,防止病肉上市,特作如下规定。1、要对猪舍、屠宰间、急宰间、高温处理及洗下水间,进行定期消毒、灭蝇等卫生消毒工作。2、凡运到屠宰场的禽畜应在当日(即屠宰前)全部进行活体检疫,包括测试体温,临床检查和一、二类病的检查等。3、经检查发现污染病时,检疫人员要及时采取措施处理,以防疾病传播流行,若无法处理检疫人员应立即报告防疫部门,并按规定处理。4、宰后检疫是宰前检疫的补充,对屠宰后的生猪、牛、羊等胴体、内脏、头、皮在分离时编汇同一号码,以便查对检疫。5、屠宰后经检验发现传染病或寄生虫病,经高温处理可以食用的,由检疫人员在屠宰场负责人的配合下,亲自监督送至高温处理间,消毒处理后方可允许上市销售。6、若发现猖瘟猪肺疫等传染病、寄生虫病,经高温处理仍不能消除对人体的危害时,由检疫人员亲自监督进行无害化处理。7、检疫人员应对高温处理和埋入地下的病肉记载清楚,以备有关部门检查(要记清肉主、数量、来源、地点、证明人等)。七、购销台帐管理制度1、生猪屠宰必须严格执行《动物防疫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建立生猪购销台帐管理制度,确保肉品质量安全。2、生猪购销台帐管理,按宰前生猪进场检验登记和宰后肉品出场登记分类进行。由检疫人员和肉品交易人员具体落实。3、凡进场屠宰的生猪,实行进场台帐登记制度。(1)进场屠宰的生猪数量、产地、免疫状况、“出县境动物检疫合格证”、“产地检疫合格证”、“运宰工具消毒证”等,要严格审查登记。(2)对不符合上述检验规定的生猪也要进行登记,要明确了解不符合屠宰规定的生猪去向,避免造成私屠滥宰,影响上市肉品质量。(3)检验合格,符合屠宰规定的生猪,登记后发放《准宰证》进场屠宰;不符合屠宰规定的生

  猪,不得签发《准宰证》,不准进场屠宰。4、屠宰后的肉品,实行台帐登记管理。(1)详细登记当日屠宰总数量以及合格或不合格肉品的数量。(2)详细登记当日肉品销售经销商名称、地址等。(3)检验不合格的肉品,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做好处理意见及处理结果的登记。(4)登记召回不合格肉品的数量及处理结果。5、对违犯上述规定的责任人,要做出严肃的处理,并追究相应的责任。八、不合格肉品召回制度1、生猪屠宰必须严格执行《动物防疫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范屠宰加工生产技术标准,确保肉品安全质量达到国家标准。2、凭证宰杀。车间每天凭动物检疫人员签发的《准宰证》屠宰生猪。未经检疫或检验不合格的生猪,不准进场屠宰。严禁宰杀病死猪、注水猪等,确保出场肉品检验合格率100%。3、上市销售的成品肉,必须加盖肉品检验合格印章和肉品品质合格印章,如发现不合格肉品,按下列要求进行处理。(1)未经检疫检验或检疫不合格的肉品不得出场上市销售。若发现未加盖“两章”的肉品,立即封存,不得出场,必须当即向场长汇报查明原因,并按有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理。(2)如发现未经检验或不合格肉品流入市场,屠宰场要跟踪追查,并一一召回,确保召回率达到100%。对召回的不合格肉品,要进行100%的无害化处理。(3)由于生产技术原因,造成烫坏、打伤、劈断等,在不影响肉品安全质量的前提下,车间主任要追查责任,视

  其情节,进行召回肉品或给予补偿处理。4、对不认真执行上述规定的责任人,要按规定严肃处理。给消费者造成损害的,视其情节,追究责任人相应的法律责任。九、肉品品质检验制度1、屠宰场必须按操作要求配备检疫人员,做到宰前检疫,宰后检验。2、在活畜(禽)进场及屠宰加工的过程中必须有检验员在岗。检验员应按职责,依照国家标准及有关规定进行检验。3、活畜(禽)进场时,宰前检验人员必须按国家标准对其进行检验,同时,必须按照国家标准进行停食管理。4、送宰时应签发《宰前检疫合格证》,《宰前检疫合格证》必须明确屠宰的数量及种类,并进行登记保存备查。5、屠宰车间必须按照《宰前检疫合格证》登记的种类和数量进行屠宰。6、急宰车间必须按照《急宰证明》进行屠宰。7、宰后检验必须实行同步检验。8、检验合格的产品必须加盖肉品检验合格验讫印章并出具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9、检验不合格的肉品必须分类,按《畜禽病害肉尸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规程》进行处理。10、定期应对有害物质进行检验。十、生猪进场验收制度为防止疫病流行,加强生猪屠宰管理,保证出场肉品质量,特制定本制度:1、进入场的生猪必须具有免疫耳标。同时,重庆市酉阳县区域外的出示“出县境动物检疫合格”、“运载工具消毒证”;重庆市区域内的出具“产地检疫合格证”。另外,检疫证明上要注明疫苗注射时间,凡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生猪严禁进入场区。2、严禁病猪、死猪、伤残猪进入本场。3、种公猪、劣质母猪不准入场。4、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肉品不得出场。5、进入待宰圈屠宰的生猪一般不准离场。确须离场者必须经严格检疫、登记,当事人或卫检人员签字后方可离场,且不得二次入场。6、运输成品肉的车辆必须清洗干净、盖好遮盖布,否则不准出场。7、凡进入本场的运猪车辆必须消毒、登记后方可进场,经门口检疫人员对所运生猪临床无异常者烫号后方可进入待宰圈,有异常症状的活猪不予烫号,不得进入待宰圈,并按相关法规处理。8、为方便活猪检疫及管理,活猪进场进间定为夏季(5-9月份)下午4:00至次日凌晨2:00,其它季节为下午4:00至晚12:00。9、本规定生猪定点屠宰场必须严格遵照执行,自觉接受农牧、商务、卫生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十一、家畜家禽产品质量追溯制度1、加强肉类产品源头管理,建立严格的生产制度。建立健全屠宰企业进货索证、检疫检验和无害化处理等规章制度,严格按照国家标准组织生产。屠宰企业必须改进和完善屠宰设施,全面实现机械屠宰、冷链式加工,在企业管理上逐步实行ISO系列及HACCP管理认证体系。2、屠宰企业生产中必须做到:(1)屠宰企业要设有与生产能力相适应的兽医卫生检验和质量检验机构,配备考核合格的兽医卫生检验及质量检验人员,具备检验工作所需的检验室、化验室和仪器设备,并有健全的检验制度。(2)严格按规定实施宰前、宰后

  检疫和肉品品质检验,对出场的合格动物产品规范出证,同时加盖兽医卫生检疫合格验讫印章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验讫印章,并监督对检出的不合格生猪及其产品全部按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3)建立生猪产品出场证明制度,即产品出场证明由屠宰企业出具出场随货同行。出场证明内容包括:生产企业、生产日期、数量、产品检验员、代码、货物配送市场、接收业户姓名等。3、生猪产品市场的管理:(1)产品进销质量管理。超市、专卖店、各农贸市场的主办方或业户应当有产品质量安全专门人员监督管理产品的进货。产品必须从定点屠宰企业进货;严格检查验收出场证明及“两证两章”;经营者对验收发现的质量不符,标识不全的产品不能接收;对成产或销售中的产品要建立质量管理现场巡查制度,产品售后责任。对已销售的产品实行质量全面负责,对消费者的质量争议,由市场主办方实行先行赔付制度。(2)进货台帐管理。市场要建立台帐管理制度,对相对稳定的长期经营者要建立客户经营台帐;要建立生猪产品进货过索证台帐;对经营业户市场准入执行情况建立检查台帐。(3)售后服务。市场都要建立售后服务系统,设立服务台或张贴服务承诺书,推行生猪产品安全销售责任承诺,公示承诺服务内容,及时处理销售过程中发生的质量投诉等问题,保证消费者一旦发现存在安全质量问题能在第一时间得到妥善解决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利益。(4)市场退出机制。市场要建立不

  合格生猪产品市场退出机制,对法规禁止销售的不合格生猪产品或经营者有意违反安全管理规定,销售劣质生猪产品的,必须坚决清退出场,并建立相应的肉类产品退出处理规定,对连续两次抽检不合格的,实行市场经营者退出制度。(5)全程追溯。对市场开办者和经营者,由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对其采用挂“黄牌”及“红牌”警示制度。各类市场的开办者必须在场内显著位置设立警示牌,对场内有违法经营行为的经营者进行公示并记录在案。通过设立产品“质量监督牌”将肉类产品质量、来源等信息告知消费者,并通过肉品胴体上印记的编号或其他标识,对有质量问题的肉类产品进行生产、运输、销售全过程追溯。4、对用肉单位的管理。建立统一的购销台帐,实行票证保全制度。饭店、集体食堂等餐饮单位要建立购销台帐,明确登记供货方、渠道、数量、时间、证卡编号,并将原始供货票证保留3个月备查。汶上县生猪定点屠宰场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一、按照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和GB/T17236—1998标准的要求,严格执行生猪屠宰操作规程。二、宰前要求。待宰猪应来自非疫区,健康良好,有耳标,待宰猪临宰前应停食静养,宰前充分喂水;应将待宰猪喷淋干净,猪体表面不得有灰尘、污泥、粪便;送宰猪应经检验人员检疫合格,送宰猪通过屠宰通道时,应按顺序赶送,不得脚踢、棒打。三、屠宰操作规程。麻电致昏—刺杀放血—浸烫脱毛—开膛、净腔—劈半(锯半)—

  整修、复验—整理副产品。具体操作要求按GB/T17236执行。四、麻电操作人员应穿戴合格的绝缘靴、绝缘手套;电麻不得超过规定时间,放血部位要正,出血净;头、蹄、尾及内部要严格标准卸。脱毛猪要达到三无(即无毛、无血迹、无粪便),肉品胴体干净漂亮,内脏、肚、肠等要清洁干净,其它小副产品及时回收、存放。屠宰场生猪进场登记制度一、屠宰场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收购和屠宰未经检疫的、无检疫合格证明的、无畜禽标识的、染疫以及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生猪,切实把好进场关。二、对到场的生猪应详细验收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外区县生猪需查验运载工具消毒证明、外省市进沪生猪还需查验指定道口签章和进沪专用标志),核对生猪数量,查验畜禽标识。三、生猪进场时应检查生猪的健康状况,若有途亡生猪,则必须在检疫员监督下进行无害化处理;若发现病猪,应及时报告驻场检疫人员,根据检疫人员的处理意见进行处理。四、严格按规定做好生猪进场记录和信息上报工作,上报工作应由专人负责,及时准确、真实有效,确保可追溯性。档案记录保存2年以上。屠宰场证章管理制度一、屠宰场证章是指生猪定点标志牌、动物防疫合格证、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检疫合格验讫印章、肉品品质检验验讫印章、无害化处理印章以及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证、肉品品质检验人员资格等二、坚持“一厂一

  牌”,定点屠宰场标志牌应悬挂在企业门前显著位置。三、实行一猪两证两章。出场生猪必须动物防疫合格证、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检疫合格验讫印章、肉品品质检验验讫印章齐全。四、生猪屠宰技术人员和肉品品质检验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取得资格证书,凭证屠宰和检验。五、加强证章使用管理,实行专人负责、专人保管。不得伪造、涂改、买卖、租用、转借证章。验讫印章要保持清洁,保证正常使用。发现印章有损坏的,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六、屠宰场证章必须齐全有效,应当在资质证书有效期期满前3个月内向原发证机关提出换证。#3楼回目录屠宰车间管理制度屠宰车间管理制度

  |2016-08-1910:46一、企业主管负责人进行屠宰车间生产安排。二、车间所有工作人员要按规定时间上下班,按规定穿戴工作服上岗。三、屠宰加工的各个工序、环节必须严格按照屠宰加工工艺和质量标准进行操作,不得随意更改操作规程。四、管理人员和屠宰加工人员持有法定有效的健康证明。屠宰加工人员、化验检验人员必须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并严格按照规程操作生产,确保肉品的质量卫生。五、对有伤病的生猪必须在急宰间由专人屠宰,检疫、检验人员做好记录并提出处理意见。六、屠宰车间实行封闭式管理,非管理人员、屠宰加工人员、检疫检验人员不得进入车间。屠宰生产车间禁止吸烟,禁止酒后人员上岗操作和在车间内停留。七、烫毛、提升、劈半、锅炉等岗位应指派工作责任

  时强的人员进行操作、确保安全生产。屠宰机械及电器操作人员必须按照规程操作,确保人身安全,防止生产事故发生。八、屠宰车间不得停放与生产无关的物品,车间使用的各种容器、工具、车辆、包装材料等必须清洁卫生,用后必须清洗干净,妥善放置在固定位置。九、加强刀具安全管理,持刀者应登记在册,刀具不准带出车间,使用后要加锁妥善保存。#4楼回目录屠宰场管理制度屠宰车间管理制度

  |2016-08-1913:47一、屠宰场生猪进厂验收制度1、生猪到屠宰场后,检疫人员要向送猪人员索取产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开具的检疫合格证明,清点生猪、检查耳标,经临车观察未见异常,证货相符予以卸车。

  严禁无产地检疫证明、无耳标生猪进场。2、卸车后,验收员要逐头观察活猪的健康状况,按照检验结果进行分圈、编号。健康猪赶入待宰圈,可疑猪赶入隔离卷。不同货主、不同批次的生猪不得混群。3、对查出的可疑猪,经过饮水和充分休息后,恢复正常的可以赶入待宰圈,症状仍不见缓解的送往急宰间处理。4、在检查中发现烈性传染病应立即向主管部门报告并停止屠宰、运输、上市,按要求进行无害化处理等工作。5、生猪必须经“瘦肉精”等违禁物质检测合格后,方可屠宰。6、进场生猪在进入待宰圈之前要按规定进行消毒。生猪卸车后,运输车辆应进行消毒后离场。7、检疫人员应及时准确填写《动物进场检验检疫台账》,检疫证明逐日收齐并按月装订保存。二、生猪停食静养管理制度一、待宰猪临宰前必须停食静养不少于12小时。在生猪静养期间要停食,宰前3小时要停止喂水。二、保证生猪在待宰圈内享有充分活动空间,保持自然静养状态。三、在生猪静养期间,实行封闭式管理,任何与生猪静养管理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待宰圈。四、生猪静养管理人员定期对静养生猪进行巡视,及时按规定处理疑似病猪、残猪和死因不明生猪等不宜进入屠宰车间屠宰的生猪。三、屠宰场肉品品质检验制度检验人员上班前应配备好各种检验工具、用具,穿戴好工作服进入工作岗位。工作完毕,对工具、用具进行清洗、消毒,并妥善保管。应以相关法律、规程为准则,认真履行肉品品质检验工作职责。(一)、宰前检查1、待宰检验:生猪在待宰期间,检验人员要进行(静、动、饮水)的观察,检验有无病猪漏检,并检查生猪在待宰期间的静养喂水是否按《生猪屠宰操作规程》执行。2、送宰检验:生猪送宰前(应报检),检验(疫)人员还要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确认健康的,签发《准宰通知单》。车间凭此证明屠宰。3、急宰猪检验:宰前检验人员还负责急宰生猪的宰后检验工作。在检验过程中发现难以确诊的病猪时,及时向企业质量管理部门报告,并进行会诊处理。4、督促工作人员对场地、车辆进行清洗、消毒,保持猪圈、车辆清洁。(二)宰后检验1、宰后检验分为头部检验、体表检验、内脏检验、寄生虫检验、胴体初检和复检等。2、严格实施

  肉品品质检验与屠宰同步进行的规定,检验各个部位,摘除腺体和有害物质。仔细检查,督促各道工序,抓好产品质量,做到毛净、血净、粪污净。(三)、宰后检验结果处理1、对经检验合格的肉品,检验人员应及时开具检验合格证;对检出的不合格肉品和组织器官等物料,按《生猪屠宰产品品质检验规程》的规定,分别盖上相应的检验处理印章,送到指定地点进行无害化处理。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肉品严禁出厂。2、检验完毕后,及时做好检验结果、不合格肉品处理情况等的台帐登记。四、“瘦肉精”等违禁药物检测制度一、企业必须有满足日常检测需要的工作场所及实验室,并应保持光线

  充足,通风良好,室内环境整洁,基本设施齐全。

  实验室必须配备能满足检测工作需要的检测人员和审核人员。二、检测人员能独立完成样本的采取和检测等工作。三、必须建立“瘦肉精”等违禁物质检测台帐,并建立人员岗位责任制,检测设施、器材、记录等都要专人妥善保管。四、生猪屠宰前必须进行“瘦肉精”等违禁物质检测,并实行每批必检制度。五、检测结果应在屠宰场内固定场所以醒目方式对外公示。六、应自觉接受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和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对检测工作开展的检查、指导。五、青州市屠宰场屠宰车间管理制度一、车间所有人员按规定时间上下班,按规定穿戴工作服上岗。二、屠宰加工过程中的各工序、各环节必须严格按照屠宰加工工艺和质量标准进行操作,不得随意更改

  操作规程。三、屠宰加工技术人员须经市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培训合格持证上岗,严格按规程操作生产,确保肉品卫生质量。肉品品质检验人员须经省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培训考核合格,持证着装上岗。严格按规定把好肉品卫生质量关。对不符合质量安全标准的猪肉、内脏等,及时作出判处,并督促车间作好无害化及销毁处理。质量检查人员必须认真查验各环节、各工序的加工质量情况,如实填报记录台帐,发现问题及时指出,督促改进,并向有关负责人汇报。四、屠宰生产车间实施封闭式管理,非车间管理人员、屠宰加工技术人员和兽医卫生检验人员不得进入车间。屠宰生产车间严禁吸烟,禁止醉酒人员上岗操作和在车间内停留。五、烫毛、上机、劈半等工序是现场管理重点,要指派工作责任心强的人员进行操作,以确保产品质量。屠宰机械及电器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程序操作,确保人身安全和防止机械事故发生。六、机修工、电工必须全程跟班上岗,发现机械设备故障及时抢修,每天生产完毕须对机械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确保第二天正常生产。七、屠宰车间内不准停放与生产无关的各种车辆及杂物,车间使用的各种容器、工具、车辆、包装材料等必须清洁、卫生,用后必须清洗干净,妥善放置在固定位置。八、加强刀具的安全管理,刀具不准带出车间和更-衣室,持刀者应登记在册,下班后应加锁保存。六、青州市屠宰场消毒管理制度一、必须设置专门的消毒物品储藏间,配备一

  定数量的常用消毒药品和消毒器具。二、消毒药品和消毒工作须有专人保管和负责,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三、消毒时间:经常性消毒、定期大消毒、彻底性消毒1、经常性消毒:每天或每班次工作完毕,对生猪待宰间、过道、生产车间、工具、用具及运输车辆进行常规消毒。2、定期大消毒:每年的一、四季度一般每周进行全场消毒一次,二、三季度应增至每周全场消毒两次。3、彻底性消毒:对发生疫情或在屠宰加工过程中发现烈性传染病时,应立即封锁现场并进行彻底性消毒。四、消毒要求:1、消毒液应选择符合国家规定的、对病原体敏感的的消毒药。2、消毒池内的消毒液必须每天更换,保持其有效消毒作用。3、配制消毒液时,其用量和浓度必须准确,随配随用。不得随意对不同的药品混合配制。4、消毒液要有足够的时间与被消毒物接触,不能边消毒边冲洗。5、药液一定要搅拌均匀,喷射必须普遍全面,不留空白点。6、在消毒时必须穿戴工作衣、手套、口罩、胶鞋等防护用品,注意人畜安全,消毒用具使用后及时清洗干净。七、青州市屠宰场卫生管理制度一、加工用水应符合现行《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规定执行,每年委托法定检测机构检测不少于两次。二、入屠宰车间,必须穿着工作服、工作鞋上岗。必要时穿戴工作帽和手套。屠宰技术人员必须坚持有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开具的健康证明。三、工作结束离开工作场所时,必须脱掉工作服、工作鞋,放到更-

  衣室内。严禁穿着工作服、工作鞋出厂。四、严禁闲杂人员进入生产车间。外来参观者应有厂部人员陪同,穿上工作服、工作鞋后方可进入。五、进出生产车间的人员、车辆必须从消毒池中通过。六、车间内不准吸烟,饮水和随地吐痰。七、保持厂区内清洁卫生,无污水、血渍、污物积聚。每天生产完毕,必须对工具、用具、设备和运输车辆进行清洗,对生产场地和包干区的卫生区域进行打扫、清洗。八、每周进行一次大扫除,彻底清扫、冲洗地面、排水沟和四周墙壁,不留卫生死角。九、接触肉品的工具、用具、设备和车辆,在消毒后必须用饮用水彻底冲洗干净,除去残留药物后,方可使用。十、更-衣室、淋浴室、走廊、厕所及公共场所要每天打扫、清洗,保持清洁卫生。十一、生产车间和其他工作场所的废弃物必须随时清理,并及时用不渗水的专用车辆运到指定地点进行无害化处理。十二、定期进行灭蝇、灭蚊、灭鼠等除害工作。八、产品出厂及不合格产品召回制度一、生猪产品经检疫检验,加盖产品检疫合格印章、肉品品质检验合格印章后方可出厂。二、上市销售的成品肉,如发现不符合质量安全标准的,按下列要求进行处理:1、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肉品不得出厂上市销售。若发现未加盖“二章”的肉品,立即封存,不得出厂,必须查明原因,并按有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理。2、如发现未经检疫检验或不合格肉品流入市场,屠宰厂要跟踪追查,并一一召回,确保召回率达到

  100%。对召回的不合格肉品,要在检疫人员监督下进行无害化处理。3、由于技术原因,造成烫坏、打伤、劈断等,在不影响肉品安全质量的前提下,视其情节,进行召回肉品或给予补偿处理。九、青州市屠宰场无害化处理制度一、严格按照《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的规定,对病害生猪或生猪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二、配备相应的无害化处理设施。对下列生猪或生猪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1、病死、毒死、死因不明或患有重大动物疫病的生猪;2、屠宰过程中经检疫检验确认不可食用的生猪产品;3、国家规定的其他应当进行无害化处理的生猪或者生猪产品。三、动物发生疫情时,无条件配合畜牧兽医主管部门按要求处理病死、染疫或扑杀的同群生猪及其粪水、垫料等污染物。四、生猪粪水经污水处理设施进行无害化处理,达到标准后排放。五、认真做好病死生猪和生猪产品无害化处理记录。十、青州市屠宰场设备管理制度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能部门制订的设备管理规定,制订各类设备的操作规程,对设备进行编号、分类、建立设备档案。二、企业要取得液氨、特种设备使用和消防验收等安全生产资质。涉氨企业液氨使用、建筑消防通过验收,锅炉、高压容器、安全阀等特种设备使用企业通过有关职能部门登记备案。三、重点设备实行定人、定点的办法重点加以管理,并详细记录其使用和维修保养情况,最大限度发挥设备效能。四、坚持

  维护为主、修理为辅的原则,保持设备的清洁、整齐,做好设备的润滑、防腐等安全措施。每年进行一次全面彻底检查,确保企业设施良好运转。五、严格执行维修人员岗位责任制,加强巡回检查,尤其是设备、传动构件、板带等易损部件有无锈蚀、破损,如一旦发现设备故障应立即报告,同时组织抢修。六、加强与操作人员的联系,不断地给操作人员强调操作要点,以减少设备故障,使操作人员能做到“四懂”(懂结构、原理、性能、用途),“四会”(会使用、保养、检查、排除常见故障),确保生产顺利进行。七、做好设备及其备件、配件的领用、保管工作,帐实相符,台帐、报表完整、齐全。八、做好设备的计划检修工作,确定检修的范围、程序、费用的预算等工作。建立完善的设备技术档案,对所有的技术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分类、保管。九、对厂区环境、厂区道路、厂房墙体、厂区场地的废旧设备、废弃物每月进行检查,发现有碍屠宰加工卫生安全情况的,应及时进行维修保养及清理。十一、青州市屠宰场票证台账管理制度一、企业、车间的所有票证、单据、印章由专人负责,严格管理,不允许任何人拿作它用。二、配备档案专职管理人员,建立专门档案室,完善生猪进厂台账、生产记录、肉品品质检验台帐、“瘦肉精”检测记录、无害化处理记录、卫生消毒记录、产品出厂台账等7项台账记录,形成从生猪收购到产品出厂完整的记录档案。三、按《生猪屠宰管理条例》

  要求,使用国家统一规定的检疫检验验讫印章。四、凡经检疫检验合格的产品出厂,应开具有效的检疫证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做到证物相符。五、各相关岗位人员做好生猪进场验收和宰前检验记录、屠宰准宰登记、违禁药物检测抽样单、违禁药物检测记录汇总、屠宰检验记录、无害化处理记录表、屠宰肉品交接单、屠宰肉品出厂销售记录、动物卫生防疫消毒记录的登记,及时汇总、上报。六、做好票证台帐的保管和保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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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喷油车间生产管理制度一、车间日常纪律

  1、员工必须遵守厂规厂纪,同时服从车间管理制度,服从车间生产安排;

  2、员工不准在自己工作岗位做任何与生产或与其工作无关的事情,工作时间

  水泥厂车间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使车间的工作能够按照流程规范化进行,对后期的工作能够更好的开展,使内部管理更加完善,特制订本制度。

  2范围

  适用于所有车间人员。

  内容

  3.1车间

篇二:屠宰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生猪屠宰厂生产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工作制度

  1、各车间主任负责车间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是车间肉品质量安全第一负责人。

  2、生产部负责组织车间主任及员工学习并认真贯彻执行《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动物防疫法》、《食品卫生法》、《环境保护法》、《山东省生猪屠宰管理办法》以及其它相关法律和规章的规定,保证车间生产规范运行,保证出厂肉品的质量安全。

  3、严格执行索票索证制度、检疫检验规程,加强生猪进厂的管理,认真开展生猪屠宰的检疫检验工作,不合格猪源不得进厂。

  4、严格出厂肉品品质的管理工作,落实专人负责,实施对肉品品质的全程检验,确保出厂肉品安全放心。

  5、实行不合格品召回制度,召回的肉品按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

  6、实行严格的消毒和卫生管理制度,落实专人负责,确保消毒工作到位和车间的环境卫生。

  7、强化企业社会责任,公开向社会承诺:没有检疫证章、耳标等合法标志的生猪不进厂屠宰,检疫检验不合格、未加盖检疫检验证章的肉品不出厂销售,有害肉品实行无害化处理,不屠宰老母猪、注水猪、病死猪。

  8、承担屠宰企业信息化管理和肉品可追溯体系所需相关信息的报送责任。发现未经检疫或来源信息不完全的生猪,有义务及时报当地动检部门处理。服从生猪屠宰相关职能部门交给的工作任务。

  生猪进厂验收制度

  1、严格执行索票索证制度,没有检疫证章、耳标等合法标志的生猪不得进厂。

  2、驻场检疫人员要认真做好宰前检疫检验工作,对入厂生猪严格执行索票索证制度,在认真核对收取产地检疫证明的同时,做到逐头检疫、检查耳标和健康状况,按规

  定做好“瘦肉精”等药物残留的抽检工作、检查无误、无异常情况后方可入厂待宰。

  3、屠宰厂积极配合驻厂兽医及检疫检验人员,加强对生猪进厂的管理,认真开展生猪屠宰的检疫检验工作,不合格猪源不得进厂。

  4、在检疫中发现有染疫的生猪,应及时向上级收益管理部门及屠宰厂报告,坚决制止屠宰、上市、出售、运输。责令并监督屠宰厂进行无害化处理。

  5、进厂生猪,在进入待宰栏之前要按规定进行消毒。生猪卸载后对车辆进行消毒后离场。

  6、检疫人员应及时准确填写《动物进厂检疫检验台帐》,检疫证明逐日收齐,按月定装。

  生猪肉品销售管理制度

  一、屠宰场应严格生猪及猪肉销售使用票据的管理,所有生猪及猪肉销售使用票据必须实行专人管理,领用登记、存根留存保管制度。

  二、生猪及猪肉销售票据上应当载明购货人、销售数量及金额、生猪经营者、销售时间、开票人、收款人等事项。

  三、代宰生猪销售原则参照屠宰场自营生猪销售执行,严禁无记录代宰生猪、销售生猪行为。

  四、开票员应及时准确填写《生猪肉品销售台帐》,屠宰场按时上报每日屠宰及销售数据,《生猪肉品销售台帐》按月装订,妥善保管。

  五、屠宰场生猪屠宰、销售数据应定期同检疫检验数据核对,并保持一致。

  六、生猪及肉品销售使用票据的存根及台帐的保管时间,按有关规定执行。

  猪肉质量安全追溯制度

  1、认真做好宰前检疫检验工作,对入厂生猪严格执行索票索证制度,在认真核对收取产地检疫证明的同时,做到逐头检疫、检查耳标和健康状况,检查无误、无异常情况后方可入厂待宰。

  2、按照《生猪屠宰屠宰操作规程》和《生猪涂在产品品质检验规程》的规定进行生产和检验,对屠宰加工过程进行质量控制。

  3、按照《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的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对屠宰加工过程进行肉品安全质量控制。

  4、严格执行生猪销售台帐管理制度,对猪肉销售过程进行控制。

  5、加强内部管理,落实岗位责任制,建立从生猪进厂、屠宰加工到销售过程的猪肉质量安全控制,可追溯的资料台帐记录体系。

  6、承担屠宰企业信息化管理和肉品可追溯体系所需相关信息的报送责任。

  不合格肉品召回制度

  1、严格按照《肉品卫生检验试行规程》及相关规定,对检验中发现不合格的、劣质肉品(含种公、母猪及晚阉猪),坚决制止出厂、上市,并监督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

  2、在检验合格的肉品上加盖肉品品质检验合格印章,出具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并对检验结果集出具的《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负责。

  3、实现不合格肉品召回制度,找回的肉品按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

  4、对不合格肉品的受害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5、对召回的肉品进行化验,分析原因,对造成不合格肉品的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屠宰场证章管理制度

  1、屠宰场证章是指生猪定点标志牌、动物防疫合格证、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检疫合格验讫印章、肉品品质检验验讫印章、无害化处理印章以及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证、肉品品质检验人员资格证等。2、坚持“一厂一牌”,定点屠宰场标志牌应悬挂在企业门前显著位置。

  3、实行一猪两证两印。出场生猪必须动物防疫合格证、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检疫合格验讫印章、肉品品质检验验讫印章齐全。

  4、生猪屠宰技术人员和肉品品质检验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取得资格证书,凭证屠宰和检验。

  5、加强证章使用管理,实行专人负责、专人保管。不得伪造、涂改、买卖、租用、转借证章。验讫印章要保持清洁,保证正常使用。发现印章有损坏的,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6、屠宰场证章必须齐全有效,应当在资质证书有效期期满前3个月内向原发证机关提出换证。

  卫生消毒安全工作制度

  1、有卫生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卫生许可证》

  2、有专职卫生消毒工作人员,有必备消毒器械,按规定及时冲洗、消毒,并有15-30日的消毒药品库存。

  3、进厂生猪,在进入待宰栏之前要按规定进行消毒。生猪卸下后对车辆进行消毒后离场。

  4、屠宰厂门前的消毒池每天要更换消毒药,池内消毒药水深度在10公分以上。

  5、屠宰加工场地和屠宰工具做到每日宰前、宰后各消毒一次。

  6、屠宰车间应备防蝇、防蚊、防鼠设备,不得使用药物灭害。

  7、屠宰活检疫检验过程中,如所用工具(刀、钩等)触及带病菌的屠体或病变组织时应将工具彻底消毒后在继续使用。

  8、保持厂内卫生、无污水、血渍、污物积聚。

  9、发生疫情时的消毒,按疫情处理的规定执行。

  10、企业法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安全生产工作,并配备相应的安全设施。

  11、锅炉工必须经相关部门考核取得的合格证书,持证上岗,并依法进行年检。

  12、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污水处理,严禁污水直接外排。

篇三:屠宰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屠宰厂安全生产管理规程

  一、目的:

  为规范员工生产过程中安全操作,预防在生产过程中发生产意外事件,特制定此规程.二、规程要求:

  1、员工进入车间必须穿工装、工作鞋、带好发网、工作帽,不得穿托鞋、高跟鞋进入工作区,不要把个人物品带进车间,工作时不要佩戴手表、手机、项链、耳环、钥匙串和其他物品.2、员工在进入车间前必须进行洗手消毒,进入洗手间必须在消毒池进行洗手消毒。(确保手部无菌)

  3、员工在从事必须要手抓住后用刀操作的要带钢丝手套,以保证员工不被刀划伤。

  4、工位需要登台作业的应将刀具放在作业台后,手扶台阶护栏上台阶,到达平台后取刀具,严禁持刀登台阶上操作平台.(防止因台阶滑而发生意外伤害)下操作平台同样。下操作平台时不得拥挤、嬉戏、推搡。

  5、车间内工作时不准交头接耳,以免影响工作,不准在车间内追逐,跑动、嬉戏等和工作无关的行为.6、走路过程中要采用正确的持刀方法,手握刀把将刀体紧粘在自己的小臂上,刀刃向内,以免伤到自己或他人.7、屠宰后区取白脏时,若发现有白脏破损,取出白脏后应对胴体进行冲洗,避免胴体污染。

  8、各班对落地产品要认真清洗,未经清洗的产品不得进入正常产品中。

  9、不乱开乱动非本人操作的设备,员工在了解设备的注意事项后方可操作,发现别人正在进行危险作业时,要对当事人及时提醒。

  10、生产过程中出现生产线停机,各班存在急停开关的工位要向班长或设备汇报,本工位信号灯情况,若设备出现异常时生产线停止,要第一时间向班长或设备汇,及时维修到位.11、打扫卫生要先将下水道滤网中的碎油、碎肉清理干净后对地面、操作台上的碎油、碎肉捡干净,再用食用碱或洗洁精水对地面进行刷洗,操作台、红白脏线进行擦洗。在整个卫生清理过程中在稳步慢行,严禁追逐、跑动、嬉戏.12、打扫卫生过程中打扫人员禁止对配电柜、电机外壳、设备开关、设备操作控制板进行冲水。发现因冲水导致设备损坏的,有当事人进行赔偿,班长没有教育到位的班长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班长因事调休应写好受权书,并交接相应工作.13、配电柜开关原则上只能有班长进行开启,班可若有事不能按时间开关时,应在生产记录表中体现当天开关人员名子,班长应对要开关人员进行培训,经测试有能力从事开启工作后方可进行开关的操作。班长应做培训内容、培训记录,并保存完整。

  14、生产结束后生产线停止后,烫毛隧道、前区生产线、后区生产线、各生产设备不得开启,防止因设备启动对打扫卫生人员造成伤害。

  15、车间在发生火灾、氨汽泄露时所有员工应听从班长指挥,作好相应防护后有序撤离生产区,严禁拥挤、推搡。

篇四:屠宰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全套规章制度汇编

  屠宰场安全生产全套规章制度

  2019-2020新标准完整版汇编文件

  XX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

  I

  安全生产全套规章制度汇编

  目

  录

  第1章

  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管理制度

  .....................................51.1附表1:企业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记录台账................................................1.2附表2:法律法规的培训记录............................................................................................第2章

  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文件管理及修订制度

  .....................................................2.1附表1: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规章制度评审表..............................................................1第3章

  屠宰站文件档案管理制度...............................................................................................113.1附表1:企业档案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表......................................................................15第4章

  领导现场带班制度...........................................................................................................2第5章

  班组安全达标管理制度...................................................................................................35.1附表1:班组安全达标考核标准......................................................................................32第6章

  人员培训制度...................................................................................................................34第7章

  屠宰车间管理制度...........................................................................................................35第8章

  票证台帐管理制度...........................................................................................................36第9章

  设备管理制度...................................................................................................................3第10章

  卫生管理制度.................................................................................................................3第11章

  消毒管理制度.................................................................................................................3第12章

  肉品品质检验人员岗位制度

  .........................................................................................41第13章

  无害化处理制度.............................................................................................................43第14章

  不合格肉品召回制度.....................................................................................................44第15章

  违禁药物(瘦肉精)检测制度

  .....................................................................................45第16章

  技术文件管理制度.........................................................................................................46第17章

  食品安全承诺制度.........................................................................................................4第18章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制度.................................................................................................4第19章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4第20章

  产品出入库管理制度.....................................................................................................5第21章

  风险评估和控制管理制度

  .............................................................................................5221.1附表1:工作危害分析(JHA)记录表

  .........................................................................6第22章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6222.1附表1:消防器材统计台账............................................................................................6522.2附表2:消防器材检查表................................................................................................66第23章

  安全生产会议制度.........................................................................................................623.1附表1:安全会议记录....................................................................................................6II

  安全生产全套规章制度汇编

  第24章

  教育培训.........................................................................................................................7124.1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7124.2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7424.2.1附表1:三级教育

  .....................................................................................................724.2.2附表2:培训记录

  .....................................................................................................724.2.3附表3:人员持证台账

  .............................................................................................8第25章

  生产设备设施.................................................................................................................8225.1建设项目安全“三同时”管理制度...............................................................................8225.2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8425.3生产设备、设施验收管理制度.......................................................................................825.4生产设施设备检修、维修和保养的安全管理制度.......................................................925.5生产设施安全拆除和报废管理制度...............................................................................9125.6电气设施安全管理制度...................................................................................................9325.7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汇编...........................................................................................925.7.1附表1:特种设备统计台账

  ...................................................................................10425.8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制度.................................................................................105第26章

  作业安全.......................................................................................................................1026.1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管理制度.....................................................................................1026.2变更管理制度.................................................................................................................1026.2.1附表1:变更申请表

  ...............................................................................................11126.2.2附表2:变更验收表

  ...............................................................................................11226.3三违管理制度.................................................................................................................11426.3.1附表1:三违人员记录

  ...........................................................................................1126.4危险作业风险分析及控制措施.....................................................................................11第27章

  隐患排查和治理...........................................................................................................1227.1安全检查制度.................................................................................................................1227.2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13127.2.1附表1:日常安全检查记录表

  ...............................................................................13427.2.2附表2:节假日安全检查记录表

  ...........................................................................13627.2.3附表3:季节性安全检查记录表

  (夏季四防)......................................................1327.2.4附表4:季节性安全检查记录表

  (冬季四防)......................................................1327.2.5附表5:综合安全检查记录表

  ...............................................................................1427.2.6附表6:安全隐患报告登记表

  ...............................................................................14327.2.7附表7:安全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

  .......................................................................14327.2.8附表8:安全隐患整改台帐

  ...................................................................................14627.3安全生产状况预警指数系统.........................................................................................14第28章

  危险源监控...................................................................................................................15228.1危险源管理制度.............................................................................................................15228.1.1附表1:危险源统计台账

  .......................................................................................15428.2重大危险源识别、评价、监控及管理制度.................................................................15528.2.1附表1:重大危险源统计台账

  ...............................................................................15第29章

  职业健康.......................................................................................................................16III

  安全生产全套规章制度汇编

  29.1职业健康管理制度.........................................................................................................1629.2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163IV

  安全生产全套规章制度汇编

  第1章

  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管理制度

  1.总则

  为及时识别和获取与本屠宰站安全活动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其它要求并保持持续更新,切实履行屠宰站遵守安全管理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其他要求的承诺,特制订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定适用于本屠宰站各部门。

  3.内容

  3.1各部门负责对本部门职责范围内有关的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和其它要求的识别、获取,并报

  汇总、备案待查。

  3.2办公室负责对各部门识别和获取的法律法规进行整理、汇总,并交分管领导审批;并负责督促相关部门对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其他要求进行宣传、贯彻、培训及落实情况。

  3.3办公室负责对识别的法律法规进行公告。

  3.4分管安全领导负责与本屠宰站安全管理活动有关的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以及其适用性的审批,并对屠宰站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的履行情况进行总体控制。

  3.5管理要求

  (1)获取内容

  法律:人大颁布的安全卫生法律,如:宪法、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环境保护法、刑法、劳动法等;

  法规:国务院和省级人大颁布的有关安全卫生的法规;

  规章:国务院各部、委、局和重庆市人民政府颁布的安全卫生规章制度;

  标准:国家和地方颁布的安全标准、卫生标准、有关安全卫生的其它标准;

  国际公约:我国已签署的关于劳动保护和安全的公约;

  其它要求:重庆市人民政府有关安全卫生方面的规范性文件,上级主管部门有关的安全卫生要求的要求,相关行业的要求、非法规性文件和通知等。

  (2)获取渠道和方法

  安全生产全套规章制度汇编

  1)通过上级部门下达的文件、通知进行获取。

  2)通过订阅安全管理等专业报刊、杂志、书籍等进行获取。

  3)通过浏览中国安全生产协(www.china-safety.org.cn)、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众信息网(www.cqsafety.gov.cn)等安全相关类网页进行获取。

  (3)适用性判定依据

  1)企业经营活动安全运行要求。

  2)所属行业的要求。

  3)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要求。

  3.6各部门负责对本部门职责范围内有关的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和其它要求的识别、获取,并传递到安全环保部进行汇总。安全环保部对各部门识别和获取的法律法规进行汇总、整理后,并交分管领导审批,经审批合格后由办公室进行公告。

  3.7法律法规的传达和应用

  各部门、办公室将适用于本部门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与其它要求进行传达贯彻,确保相关岗位员工或管理人员用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指导工作。

  3.8更新

  为使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保持最新状态,各部门应随时掌握与本部门相关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的最新信息,每半年对现有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其他要求进行清理,并填写《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清单更新表》传递给安全环保部汇总,经分管安全领导批准后,提供给办公室公告。

  3.9执行和检查评价

  安全环保部负责对屠宰站各部门执行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其它要求的宣传、贯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评价。

  安全生产全套规章制度汇编

  1.1附表1:企业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记录台账

  企业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记录台账

  序号

  名称和编号

  生效日/最新修订日

  颁布部门

  适用条款

  适用部门

  备注

  安全生产全套规章制度汇编

  1.2附表2:法律法规的培训记录

  法律法规培训记录

  培训部门

  培训时间

  应到人数

  培训

  主要

  内容

  参加

  培训

  人员

  主讲人

  实到人数

  组织记录人

  缺勤人数

  备注

  安全生产全套规章制度汇编

  第2章

  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文件管理及修订制度

  1.目的为确保操作规程及管理制度的有效性、明确操作规程及管理制度的修订时间及频次,实用性及可操作性,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适用于屠宰站范围内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管理制度的评审及修订。

  3.内容

  3.1成员与职责

  (1)本制度由安全环保部制定。

  (2)安全环保部安排专人密切关注国家最新的法律动态,及获取最新的法律、法规、规范。

  (3)评审小组由屠宰站领导层组成。

  3.2程序

  (1)评审程序

  1)由安全环保部牵头,正式评审前通知各部门,各部门根据操作规程及安全管理制度内容,结合本部门的实际,提出修订初步意见。

  2)召开操作规程及管理制度评审会议,由安全环保部及员工代表在会上提出修订意见,集中讨论,并将讨论结果形成文件。

  3)由安全环保部将评审结果报技术负责人审核,总经理批准后发布实施。以文件形式发布至各个车间、班组。

  (2)评审的频率

  1)正常情况下,安全环保部每年修订一次,即每年的12月份对屠宰站的安全操作规程及管理制度的符合性、有效性、可操作性进行一次评审,并出具符合性评价报告。

  2)安全环保部对评价报告中评价出的不符合项开展原因和责任分析,并提出整改计划及制定整改措施。

  3)当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时,或者发生工艺变更时,安全环保部及时组织有关人员制定新的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全套规章制度汇编

  2.1附表1: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规章制度评审表

  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规章制度评审表

  评审时间:

  参加评审人员:

  评审组长:

  评审地点:

  序号

  不符合描述

  评审及修改意见

  评审组长意见:

  评审组长签字:

  注:1.正常情况下,每年对屠宰站的安全操作规程及管理制度的符合性、有效性、可操作性进行一次评审,并出具符合性评价报告。

  2.当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时,或者发生工艺变更时,及时进行修订。

  安全生产全套规章制度汇编

  第3章

  屠宰站文件档案管理制度

  1.目的为提高屠宰站文件处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使之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结合屠宰站实际工作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屠宰站在筹备、成立、经营、管理及产权变动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均列入归档范围。

  3.内容

  3.1屠宰站下列主要安全生产资料应进行档案管理:主要安全生产文件、风险评价信息;培训记录;标准化系统评价报告;事故调查报告;检查、整改记录;职业健康检查与监护记录;安全生产会议记录;安全活动记录;法定检测记录;关键设备设施档案;应急演习信息;承包商和供应商信息;维护和校验记录;技术图纸;人员资格证;安全评价报告等。

  3.2屠宰站各部门负责归档文件材料的收集和整理,并定期交档案室集中管理,任何人不得拒绝归档。

  3.3归档文件材料必须齐全、完整、准确、系统、签署完备。

  3.4归档文件材料必须准确地反映企业生产、科研、基建和经营管理等各项活动的真实内容和历史面貌。

  3.5归档文件材料必须层次分明,符合其形成规律,保持同一案卷内文件材料的有机联系。

  3.6归档的文件材料主要包括纸质、光盘、磁带、照片及底片、胶片、实物等各种载体形式。

  3.7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为正本,本企业编制的文件应附发文底稿。

  3.8归档的具有永久、长期保存价值的电子文件应有相应的纸质文件材料一并归档保存。

  3.9非纸质文件材料应与其文字说明一并归档。

  3.10外文(或少数民族文字)材料若有汉译文的应与汉译文一并归档,无译文的要译出标题后归档。

  3.11为便于保管和利用,归档的文件材料用的纸张必须优良,纸面清洁,11安全生产全套规章制度汇编

  书写文件材料应用碳素墨水或蓝黑墨水,禁用圆珠笔、铅笔、红墨水、纯蓝墨水及复写纸等不牢固的书写材料。书写工整、图像、字迹清晰。

  3.12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参照企业档案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表)

  3.13归档时间:

  (1)管理性文件材料一般应在办理完毕后的第二年第1季度连同收发簿一同移交档案室归档。

  (2)凡专项工程、专题项目等由发生部门将文件材料整理后经部门领导及项目负责人审定后向档案室移交归档。周期长的可分阶段、单项归档。

  (3)外购设备仪器或引进项目的文件材料在开箱验收或接收后即时登记,安装调试后归档。

  (4)工程项目在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接收归档。

  (5)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由财务部及有关部门保存一年,在下一年的第一季度内向档案室移交归档。

  (6)电子文件逻辑归档实时进行,物理归档应与纸质文件归档时间一致。

  (7)荣誉档案由办公室收集整理后于次年统一归档。

  (8)声像档案在每次活动结束后整理归档。

  (9)相关会议(技术会议、专题会议、年度工作会议),在会议结束后归档。

  (10)外出、出差考察材料由当事人在回来后一个月内整理归档。

  (11)变更、修改、补充的文件材料随进归档。

  (12)屠宰站内部机构变动和职工调动、离岗时留在部门或个人手中的文件材料随时归档。

  (13)屠宰站产权变动过程中形成的文件材料随时归档。

  3.14档案查(借)阅制度

  档案借阅是档案室的日常业务工作,是档案更好地为生产提供利用服务的基本形式,为做好档案管理工作,特制订如下制度:

  (1)凡本屠宰站有关人员,因工作需要借阅档案者,一般只允许在档案室阅档室查阅。查阅内容根据档案密级程度,取得相关领导签字,同时做登记。

  (2)本屠宰站有关人员如有实际情况必须借出者,须办理相关手续,超过两天以上归还者,须经领导批准签字。但要如期归还。

  (3)借阅档案者应爱护档案,确保档案的完整性,不得擅自涂改、勾画、剪

  12安全生产全套规章制度汇编

  裁、抽取、拆散或损毁。借阅档案交还时,须当面查看清楚,如发现遗失或损坏,应及时反映给主管领导。

  (4)外单位借阅档案者,须持单位介绍信,且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借阅,只限在本室查阅,一律不外借,且抄摘内容也须经总经理同意审核后方能带出。

  (5)凡属不成熟的现行技术资料及保密文件一律不外借。

  3.15档案的保密制度

  (1)凡属密级档案,必须正确地标明密级,并妥善存放。

  (2)非综合档案室人员不得随便进入档案室,档案室门窗及箱柜应及时关锁。

  (3)全体职工对密级档案、文件、资料均须严格执行企业保密规定,不失密。否则应追究责任。

  (4)凡查阅密级档案,均须办理审批和借阅手续,一般只允许在阅档室查阅,不得带出或复制,确属需要者须办理相关手续。

  (5)查阅人员对档案内容承担保密义务,违反规定造成后果者必须追究责任。

  (6)档案人员要忠于职守,认真执行各项保密制度。

  (7)定期对保密档案保管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16档案室管理制度

  (1)档案存入检查:

  1)档案出入档案室要清点、登记。

  2)定期对档案保管状况进行全面检查,做好记录,发现问题要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保证档案的安全。

  (2)档案室管理:

  1)档案室未经许可,外来人员不得擅自进入。

  2)档案柜、卷排列科学、合理、整齐、美观,便于调卷。

  3)档案室门窗须安装窗帘,档案室内采用白炽灯且照度不超过100lx。

  4)避免光线直射档案,更不能在烈日下曝晒档案。防止有害生物对档案的危害。

  5)档案室严禁堆放食品和易燃易爆物,必须配备适合档案用的消防器材并禁止吸烟,定期检查,杜绝一切发生火灾的可能。

  6)档案室须与办公室、阅档室分开,并要做到八防:防火、防盗、防光、防有害气体、防潮、防湿、防虫、防尘。

  13安全生产全套规章制度汇编

  7)做好档案接收、移交、保管、鉴定、利用各档案构成情况的准确、及时、科学的统计工作。

  8)建立健全档案的接收、移交、库藏、保管、利用和鉴定销毁等统计台帐。

  3.17档案鉴定、销毁制度

  (1)根据《档案法》中的相关规定,编制本企业的档案保管期限表。其中会计档案见会计档案保存期限表。

  (2)保管期限分永久、长期、短期三种。介于两种保管期限,保管期限从长。

  (3)从档案的内容、来源、时间、可靠程度、名称等方面监别档案的价值。

  (4)档案通过鉴定,要求保管期准确,案卷质量达到规定标准。如果鉴定中发现档案不准确,不完整,应及时责成有关部门修改、补充。

  (5)销毁档案必须严格掌握,慎重从事。销毁前要造具清册、提出销毁报告报总经理审批。销毁档案时要严格执行保密规定,由鉴定小组指定人员会同保密、保卫人员销毁或监销,防止失密。档案销毁时要有二人以上监销,并在清册上签字。

  3.18档案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1)认真学习贯彻执行《档案法》和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坚持以法治档,忠于职守,全心全意为本部门各项工作做好服务。

  (2)负责管理本部门的档案,做好各门类、各种载体档案的接收、收集、登记、整理、编目、保管、借阅。

  (3)积极做好档案的服务利用工作,编制必要的检索工具和参考资料,及时准确地提供利用。

  (4)做好档案的“八防”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5)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工作,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扩大档案的借阅范围,不得泄露档案的保密内容。

  (6)负责对本部门档案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14安全生产全套规章制度汇编

  3.1附表1:企业档案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表

  企业档案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表

  序号

  1.11.21.31.1.1.行政管理类

  本企业行政工作计划、总结、汇报、请示、行政会议记录

  本企业的大事记、反映企业重要活动的剪报

  企业的机构建立(含内设结构)、合并、撤销、更名、迁址、隶属关系变更、印章启用、人员编制等文件材料

  文秘、保密、信访工作形成的文件材料

  本企业的收发文簿、电话记录簿

  本企业关于社会治安、保安保卫工作、刑事案件审理、消防、车辆管理方面的文件材料

  33永久

  永久

  永久

  保管类型

  保管时间(年)

  15安全生产全套规章制度汇编

  1.11.111.121.131.141.151.161.11.11本企业有关法律事务、违纪审理的文件材料

  本企业干部任免、职工花名册

  本企业有关职工招聘、录用、调配、退休、退职、复员军人安置、富余人员安置、职称评定、劳务出口、死亡怃恤的文件材料

  本企业干部职工奖励表彰的材料

  企业的劳动定额、定员材料

  企业人员的工资调整、补贴、奖金发放

  企业劳动工资报表、年报

  企业季、月报

  企业职工的养老保险单、花名册

  职工教育的计划、总结、规章制度

  永久

  永久

  永久

  永久

  33永久

  永久

  316安全生产全套规章制度汇编

  .11.21.211.221.231.241.252.12.22等

  本企业关于后勤福利、绿化管理、用电用水工作方面的文件材料

  企业外事工作、活动中形成的材料

  永久

  经营管理类

  本企业的改革(如转制)、重大经营决策、企业联营、兼并、破产等文件材料

  永久

  永久

  永久

  本企业各类专题培训班材料

  本企业关于卫生管理监督、职工保健、职业病防治方面的文件材料

  本企业计划生育工作的计划、总结、年报、独生子女花名册、照顾生育二胎审批表、计划生育处罚决定1永久

  3上级机关下发的需要贯彻执行和工作查考的文件材料

  本企业的企业登记、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证书

  本企业的发展规划(包括中、长期发展规划)、方针目标管理,年度计划及企业的全面计划管理工作方面

  1安全生产全套规章制度汇编

  .32.42.52.62.2.2.2.12.112.12的文件材料

  本企业的发展规划(包括中、长期发展规划)、方针目标管理,季度、月度计划及企业的全面计划管理工作方面的文件材料

  本企业各种统计年度报表、统计分析等

  本企业各种统计季度、月度报表、统计分析等

  本企业物质、仓库管理方面的文件材料如管理制度、规定、计划、总结等

  本企业产品销售工作的计划、总结、办法、规定

  永久

  3永久

  3本企业销售合同、协议、往来电报、信件、售后服务等材料

  本企业产品销售的调查、分析、统计、广告宣传等材料

  本企业对外经贸方面的文件材料

  本企业财务管理方面的文件材料如财务工作计划、总结、制度

  价格、会计、计算、汇报等

  永久

  永久

  31安全生产全套规章制度汇编

  2.132.142.152.162.12.13.13.23.3本企业审计工作的文件材料

  永久或长期

  33永久

  3永久

  生产技术管理类

  企业的岗位考核责任制

  企业现代化管理、现场管理形成的文件材料

  企业整顿、以及各种评优升级达标、评奖活动的材料

  工业普查形成的文件材料

  经济合同纠纷材料

  企业产品年度生产的组织、调度计划

  企业产品其他生产的组织、调度计划

  产品生产的日报、班组日记等

  永久

  1安全生产全套规章制度汇编

  3.43.53.63.3.3.3.13.123.133有关科技成果、科技进步奖、专利成果申报批复、新产品开发等方面的计划、总结、汇报

  有关技术改造、引进、协作,采用新技术的合同、协议书、批复、申报材料

  本企业群众性科技活动、合理化建议

  本企业关于全面质量管理、产品质量管理工作的计划、总结、办法、规定、制度等

  本企业产品质量检测,原材料、半成品检测与控制材料

  本企业关于标准化管理工作的计划、总结,组织机构、制度以及综合性的标准(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工作标准),如各类质量管理认证材料

  本企业关于基建工作的管理性材料(计划、规划、总结等)

  本企业房屋普查登记、土地纠纷处理、基建统计报表

  本企业关于设备仪器管理、更新、保养、改造的计划、总结、规章制度

  本企业关于计量工作的计划、总结、制度、计量合格证书

  永久

  永久

  永久

  3永久

  永久

  永久

  3永久

  20

篇五:屠宰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屠宰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

  屠宰场安全生产体系

  安全生产责任制

  编号:Q/WTS-001-20192019-2020版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受控状态:

  发布日期:2019-10-26实施日期:2020-01-26XX屠宰站

  I

  屠宰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

  目

  录

  第1章

  组织机构和职责.................................................................................................................31.1安全机构设置与安全管理人员配备的管理制度

  ...............................................................31.2安全生产领导小组..............................................................................................................41.3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工作章程..............................................................................................51.3.1附表1:安全会议记录...............................................................................................1.4安全管理机构......................................................................................................................1.4.1附图1: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图.................................................................................11.5屠宰站安全员任命通知....................................................................................................111.5.1附表1:安全管理人员统计台账.............................................................................12第2章

  安全生产责任制...............................................................................................................132.1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沟通、培训、评审、修订及考核的管理制度

  .....................132.1.1附表1:安全生产责任制与权限培训记录.............................................................152.1.2附表2:安全生产责任制评审表.............................................................................162.1.3附表3: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考核台帐.........................................................12.2总经理岗位职责................................................................................................................12.3技术生产部部长岗位职责................................................................................................12.4动力车间主任岗位职责....................................................................................................22.5行政专员岗位职责............................................................................................................212.6质量管理部部长岗位职责................................................................................................212.7文秘岗位职责....................................................................................................................222.8统计核算员岗位职责........................................................................................................232.9车间工段长岗位职责........................................................................................................232.10保安岗位职责..................................................................................................................242.11物资库保管员岗位职责..................................................................................................252.12成品库保管员岗位职责..................................................................................................262.13司炉工岗位职责..............................................................................................................22.14制冷工岗位职责..............................................................................................................22.15机修工(电工)岗位职责..............................................................................................22.16卫生员岗位职责..............................................................................................................22.17屠宰工段各岗位职责......................................................................................................22.18剔骨、分割工段各岗位职责..........................................................................................352.19包装工段各岗位职责......................................................................................................36II

  屠宰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1章

  组织机构和职责

  1.1安全机构设置与安全管理人员配备的管理制度

  1.目的为确保屠宰站严格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屠宰站的相关安全管理规定进行生产经营,确保屠宰站的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办法。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屠宰站安全管理机构的设置与人员的任命。

  3.内容与要求

  3.1屠宰站必须依法设立安全管理机构,依法配备、配齐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3.2屠宰站安全管理机构的设置、人员的任命和更新须以文件或任命书加以体现,文件或任命书应由最高管理者及接受任命人员签字;

  3.3屠宰站最高管理者可依法在高级管理层中指定安全生产管理者;

  3.4屠宰站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必须依法接受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必须持有有效资格证书上岗;

  3.5屠宰站的安全管理机构最高组织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1次会议,对屠宰站的安全重大问题作出决策和决定。

  3.6屠宰站按照《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配备数量足

  屠宰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

  够、素质较高的专兼职安全管理员,加强对屠宰站生产经营的安全管理。

  1.2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关于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部门:

  我屠宰站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建设企业安全文化,实现安全生产,屠宰站特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屠宰站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屠宰站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全环保部。屠宰站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自文件公布之日履行职责,开展工作。

  (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组成

  组长:XXX总经理

  副组长:XXX副总经理

  成员:XXXXXXXXXXXX(二)主要工作

  屠宰站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1次会议,对安全重大问题作出决策和决定,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贯彻实施屠宰站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决策和决定行使屠宰站的安全管理与监督职能。

  (三)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屠宰站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综合管理安全生产工作。

  2.审议屠宰站安全工作长远计划、年度安全计划或要点。

  3.审批安全行政法规、规章、规程和相关标准。

  屠宰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

  4.分析屠宰站的安全形势,及时研究和解决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5.组织、参与或协助调查和处理生产安全事故。

  6.组织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特此通知。

  2019年X月X日

  1.3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工作章程

  1.目的为了加强屠宰站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有效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屠宰站员工生命和屠宰站财产安全,特制定本章程。

  2.范围

  屠宰站各部门的安全生产,适用本章程。

  3.内容

  3.1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成立屠宰站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设屠宰站专(兼)职安全员负责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实行“屠宰站—部门—班组”三级安全管理体系。

  3.2屠宰站总经理对屠宰站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分管安全副总经理负责安全生产工作;专(兼)职安全员负责屠宰站安全生产的具体工作;车间主任和部门负责人,对本车间和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班组长对本班组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3.3屠宰站员工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当依法履

  屠宰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

  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3.4屠宰站鼓励和支持安全生产技术革新改造和安全生产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屠宰站对在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参加抢险救护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部门和个人,给予奖励。

  3.5屠宰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实行生产安全事故的追究制度,按照“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或当事人未受到教育和处罚不放过,事故未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

  3.6屠宰站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自觉接受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工作指导和监督管理,即时传达和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规和文件。

  3.7屠宰站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是屠宰站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由屠宰站总经理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屠宰站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定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调查处理事故等工作。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由安全环保部负责处理。

  3.8安全生产主要责任的划分:部门行政第一把手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分管安全环保和分管生产的领导和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

  3.9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织机构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由总经理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安全副总经

  屠宰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

  理担任,成员由各个部门的负责人组成。

  3.10屠宰站各部门必须设立安全员,负责对本部门的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制定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安全小组的各项安全指令,确保生产安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由各单位的领导提任,并按规定配备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11安全人员在审核、批准技术计划、方案、图纸及其他各种技术文件时,必须保证安全技术和劳动卫生技术运用的准确性。

  3.12各职能部门必须在本职业务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

  3.13组织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持续有效推进、做好绩效考核。

  3.14会议频次

  屠宰站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每季度由总经理组织召开一次会议,各部门负责人参加,研究和讨论当前屠宰站安全生产出现的问题,查找隐患,落实整改,确保安全文明生产,并作好会议记录。

  3.15考核频次

  屠宰站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每季度对总经理,各部门负责人按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进行考核,各部门负责人对所属员工进行考核,实行奖惩。

  1.3.1附表1:安全会议记录

  安全会议记录

  主

  题

  屠宰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

  会议地点

  会议主持会议时间

  参会人员

  会议内容:

  记人:

  录

  人

  备注:

  屠宰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

  1.4安全管理机构

  关于成立安全管理机构的通知

  各单位(部门):

  我屠宰站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建设企业安全文化,实现安全生产,经屠宰站研究决定:

  特成立安全环保部作为屠宰站安全环保的管理机构,任命XXX同志为安全环保部部长,暨屠宰站的专职安全管理员,负责屠宰站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自文件公布之日履行职责,认真开展工作。

  特此通知。

  2019年X月X日

  XXX屠宰站

  2019年X月X日

  屠宰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

  1.4.1附图1: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图

  屠宰厂组织机构图

  采购

  屠宰总经生产销售财务行政生产费用统计库管

  技术质检研发生产动力车间质量检疫熟食生食剔骨包装机修制冷供水

  现场生产

  屠宰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

  1.5屠宰站安全员任命通知

  关于任命屠宰站安全员的通知

  各部门:

  为保证屠宰站生产正常有效的开展,进一步明确岗位责任,真正做到安全工作人人有责、齐抓共管将安全工作落到实处,经屠宰站研究决定,特任命XXX、XXX、XXX、XXX同志为屠宰站安全员。

  特此通知。

  2019年X月X日

  XXX屠宰站

  2019年X月X日

  11屠宰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

  1.5.1附表1:安全管理人员统计台账

  安全管理人员统计台账

  序号

  姓名

  所在岗位

  性别

  学历

  职称

  证书类型

  证书编号

  发证日期

  复审日期

  备注

  12屠宰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2章

  安全生产责任制

  2.1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沟通、培训、评审、修订及考核的管理制度

  1.目的本制度确定了本屠宰站适用于其生产活动和其它应遵守的安全责任要求,规定了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沟通、培训、评审与绩效测量等方面,确保本屠宰站各级领导干部、各个部门、各类人员,在他们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层层负责,确保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

  2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本屠宰站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沟通、培训、评审、修订及考核等环节。

  3职责

  安全管理部门及其相关人员负责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沟通、培训、评审、修订及考核的相关事项。

  4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

  4.1安全生产责任制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起草后交屠宰站安全第一责任人审阅。

  4.2屠宰站安全第一责任人审阅后提出修改意见。

  4.3安全管理部门修改后下发相关至各级领导干部、各个部门、各类人员。

  5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沟通

  13屠宰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

  5.1安全管理部门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及时下发相关至各级领导干部、各个部门、各类人员并征求意见。

  5.2安全管理部门将征求的意见汇总后反馈给屠宰站安全第一责任人。

  5.3屠宰站安全第一责任人组织领导干部、各个部门、各类人员代表召开安全生产责任制修订会。

  5.4安全管理部门根据修订会结果对安全生产责任制定稿。

  6培训

  6.1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解释。

  6.2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组织领导干部、各个部门、各类人员对其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学习。

  6.3每次培训学习应有学习记录。

  7评审、修改

  7.1安全生产责任制评审小组由安全管理部门、技术部门、生产部门等部门组成。

  7.2安全生产责任制评审小组对已制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评审,并由责任制的起草部门根据评审意见,修改完善。

  7.3经评审通过安全生产责任制,从上至下层层互相签字实施。

  8考核

  8.1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由安全管理部门根据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

  14屠宰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

  8.2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结果报屠宰站安全第一责任人认可生效。

  8.3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每季度进行一次。

  9周期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沟通、培训、评审修订每年应进行一次。

  2.1.1附表1:安全生产责任制与权限培训记录

  安全生产责任制与权限培训记录

  培训部门

  培训时间

  应到人数

  培训

  主要

  内容

  参加

  培训

  人员

  主讲人

  实到人数

  组织记录人

  缺勤人数

  备注

  15屠宰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

  2.1.2附表2:安全生产责任制评审表

  安全生产责任制评审表

  评审时间:

  参加评审人员:

  评审组长:

  评审地点:

  序号

  不符合描述

  评审及修改意见

  评审组长意见:

  评审组长签字:

  16屠宰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

  2.1.3附表3: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考核台帐

  时间

  一

  季

  度

  二

  季

  度

  三

  季

  度

  四

  季

  度

  考核岗位

  安全职责的落实情况

  存在问题

  备

  注

  1屠宰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

  2.2总经理岗位职责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及法规,以及董事会的指示、决议。

  二、全面主持屠宰站的各项工作,组织制定屠宰站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向董事会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屠宰站副总经理;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三、关心职工生活,改善和提高职工的生活福利待遇,依相关规章制度决定屠宰站职工的转正、奖惩、升级、加薪及辞退。

  四、确定屠宰站的发展方向和管理目标,组织制订屠宰站的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积极努力完成董事会下达的各类任务。

  五、组织制订和健全屠宰站各项规章制度,积极进行各项改革,推行岗位责任制,不断全面提高屠宰站管理水平。

  六、加强屠宰站职工队伍、干部队伍的建设,不断提高员工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七、主持制订屠宰站年度预决算、审批屠宰站重大经费的开支和屠宰站留成基金的使用和分配方案。

  八、总经理直接领导经理办公室,负责审批以屠宰站名义发出的各类文件、报表,批办上级来文,处理涉外事宜,做好屠宰站内外的接待工作。

  九、定期向董事会汇报工作,向屠宰站职工大会报告工作,接受监事会的咨询和监督,对于提出的问题和建议,积极解决和落实。

  十、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项。

  1屠宰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

  2.3技术生产部部长岗位职责

  一、坚持贯彻执行屠宰站总经理的指示,负责生产的全面工作,按时完成或超额完成屠宰站下达的名项生产计划指令。

  二、负责屠宰站设备设施的安装、安全运行,使之处于良好状态。

  三、全面负责本部门日常行政工作,负责本部门年度工作方针、目标的分解落实工作。

  四、编制设备维修计划及设备的年、季、月季保养的周期计划,并做好督促、检查、落实工作。

  五、组织制度设施更新、改造工程计划,抓好技术革新、技术改造工作,并组织实施。

  六、负责生产过程的组织、协调和调度工作,处理现场问题

  七、主持召开经理办公会议、中层干部会议;协调各行政机构的工作,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

  八、负责屠宰站的生产工作,保质、保量、按时为客户提供产品。

  九、组织编制和执行生产计划,完成生产任务。

  十、及时根据营销部门的生产需求和研发部门试制需求,做好生产准备。

  十一、组织制定生产计划和生产作业计划,检查生产计划、生产作业计划执行情况,对影响生产计划实施的问题及时处理。

  十二、检查产品工艺准备执行情况。

  十三、检查督促屠宰站生产车间的文明生产工作。

  十四、负责屠宰站生产队伍建议,选拔、配备、评价下属人员,组织部门技能培训。

  十五、负责协调下属各部门间关系,以及下属部门与其他部门间关系。

  1屠宰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

  十六、定期配合有关部门检查安全、防火、防盗等各项工作,并做好纪录,发现问题及时汇同有关部门解决,同时向总经理汇报。

  2.4动力车间主任岗位职责

  一、在部长的领域下,负责动力车间的综合管理,包括设备的维修维护、动力供应、人员管理等方面。

  二、屠宰站设备的设备选型、设备改造、设备采购计划的编写及完成。

  三、负责组织本部门人员完成厂部下达的动力供用、动力维修等任务。

  四、负责屠宰站锅炉设备、制氮系统、空压设备系统、生产水泵系统、变配电系统等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使其正常运行,满足生产需要

  五、负责制定相关动力设备维修、保养计划、方案并监督实施,建立设备台帐。

  六、根据生产情况,进行动力设备大、中、小修计划的编制工作。

  七、负责屠宰站污水处理系统的正常运行,切实做好环保管理工作。

  八、完成厂区领导下达的其他任务。

  2屠宰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

  2.5行政专员岗位职责

  一、在总经办的领导下负责屠宰站的行政、人事、后勤、安保等工作,创造一个舒适、优美、整洁的工作生活环境。

  二、在总经办的领导下负责屠宰站招聘、考核、考勤、离职(辞职)等人事管理工作。

  三、负责屠宰站的后勤工作,包括食堂管理、宿舍管理、厂区内环境卫生管理等综合事务工作。

  四、负责屠宰站门卫管理工作,包括门卫值班、屠宰站治安状况、及屠宰站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屠宰站人员、财产的安全。

  五、负责屠宰站各项规章制度的推行,执行与追踪,维护屠宰站各项规章制度的权威。

  六、负责屠宰站车辆的管理和司机的管理工作,包括车辆调度、使用、维护保养,确保车辆及人身的安全。

  七、负责屠宰站各部门的办公秩序和纪律状况,确保工作正常有序无违纪现象。

  八、完成上级交办其他工作。

  2.6质量管理部部长岗位职责

  一、全面负责本屠宰站产品质量管理工作,按标准要求建立质量管理体系,确保及提高产品质量符合规定要求。

  二、负责本系统内部的程序文件、作业文件的编写及审核工作。

  三、负责生产过程中质量管理实施的监督和指导。

  四、保证工作人员、设备、操作间等区域的清洁卫生达标。

  五、负责月度质量综合分析报告等的编写工作,及时向生产部领

  21屠宰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

  导提供全面的质量信息。

  六、对重要不符事项做出合理安排及处理,并对不良产品进行跟踪、确认。

  七、对检验不良产品进行汇报、反馈并跟进。

  八、对品质报表记录及图片进行分发并保存。

  九、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2.文秘岗位职责

  一、负责日常接听电话、收发传真。

  二、负责文件资料的打印、登记、发放、复印、装订。

  三、及时做好各类文件的收发、传递、呈批、立卷、归档工作。

  四、负责屠宰站文件的上传下达,屠宰站领导批示、决议及交界事项的协调、催办及督办工作。

  五、协助执行招聘工作流程,办理员工入职、离职、调任、升职等手续。

  六、负责管理员工信息资料、设备管理档案以及各类人事档案资料。

  七、负责各项荣誉申报材料的搜集、整理、准备工作。

  九、制作各类考勤报表、填写考勤记录、管理屠宰站年假和福利等数据库。

  八、协助人力资源部日常工作的开展。

  22屠宰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

  九、记录好会议纪要,并及时写出会议纪要,下发各部门、各班组。

  十、协同做好员工的考勤考核工作。

  十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统计核算员岗位职责

  一、遵守屠宰站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领导的正确指导。

  二、负责生产车间每天的产品产量的统计核算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准确、及时的原则,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符合规范要求。

  三、认真记录每日屠宰分割数据,并根据产品数据及时准确的做出核算表,并上交总经理。

  四、及时向有关部门和领导汇报生产现场情况,为屠宰站领导提供可靠的生产信息。

  五、认真做好统计资料、报表台帐的归档管理工作。

  六、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工作。

  2.车间工段长岗位职责

  一、根据技术生产部部长要求,负责分管区域质量工作的组织与协调。

  二、每天确认有无请假和旷工人员,根据生产任务和实际状况,确认人员是否不足,向上司报告是否考虑计划加班或者从其他生产线借调人员。

  三、确认生产计划执行情况和生产进度,及时调节产能状态,以满足生产计划的需要.随时检查作业流程是否顺畅。

  23屠宰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

  四、随时注意安全生产状况.注意观察作业人员的情绪状态,有异常时随即向上司报告。

  五、提前了解当日产品的制作标准,仔细指导作业员做好每一道工序,并且不定时的巡查每一工序的制作状态,保证产品品质。了解作业员对作业标准的理解状况,检查工序内不良品,及时找出不良原因并提出改善对策。

  六、一日工作完毕,整理整顿清洁作业现场,做好当日的生产报表,记录好工作人数,工作时间,生产数量等。

  七、确认第二日的工作内容,作好第二日的工作计划安排,准备好相关的技术资料,物料,工具和设备等。

  八、随时传达上级指示,并落实执行.随时向上级报告工作进行状态.做好其它相关部门的联络,保证生产的顺利进行。

  九、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工作。

  2.1保安岗位职责

  一、坚守工作岗位是每个安保人员必须履行的职责,对于安保人员违纪违规要严肃处理,擅离职守每发现一次给予50元处罚,发现二次按奖惩条例给予警告处分,迟到一次给予20元处罚,迟到二次给予50元处罚,迟到三次扣发一天工资,旷工一天扣两天工资,旷工三天予以除名。

  二、进厂车辆除购肉车辆以外一律请示行政管理部后方可进厂,进出厂车辆必须认真登记,严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保卫部门或行政管理部,问题解决后方可放行,如私自放行,经查出给予门卫人员50元罚款。

  三、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离岗时大门必须关严,以免发生意外。

  24屠宰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

  物品器材出厂一律检查出门证,必须货证相符,否则一律不准放行。下班后货物一律不准出厂,特殊情况必须由屠宰站领导批准。

  四、员工外出公务,出门时由总经理批准证明,无票、无证不准放行,如私自放行给予当事人50元罚款,给予当班门卫100元罚款。

  五、对进出厂的上级和屠宰站领导车辆要敬礼,对外来屠宰站办事人员热情接待,礼貌待人,积极引导。严禁无关人员在门卫打闹和闲谈,员工上下班打卡时要认真监督,外来信函、报刊应马上交送行政管理部前台。发现不作为者,一次罚款10元。

  六、门卫有权严格检查员工进出厂携带物品,员工应主动打开携带包裹请门卫检查,购买货物要达到票物相符,方可放行。

  七、工作期间本厂员工,无批准出厂假条一律不准放行,如私自放行,经查出给予门卫人员50元罚款,给予当事人50元罚款。

  2.11物资库保管员岗位职责

  一、遵守屠宰站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领导安排。

  二、熟知商品的品名、特性、功能外观,做到眼勤、手勤、笔勤,心中有数。

  三、接到购进物料,根据采购单与原始发票进行检查点数,检查规格和质量,验收合格后按规定入账。(入库单一式三联,规范填写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分别留存根,交采购和财务。)

  四、按照物料性质种类分别存入库房,物品存放要合理科学,清洁整齐,防止积压损坏,防止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五、物品出库时要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手续不全不得发货。有特殊情况,需有关领导签字批准。发货时按出库单办理出库手续,削减账卡。

  六、发放物品时,应按领料单所列品种、规格、数量逐项核准,逐项点发。如果缺货不得用替代品,不得更改单据上任何品名和数字。物

  25屠宰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

  品出库后要相应减掉账目数字,以保证账物相符。

  七、根据使用部门需要量及物料性质,选择适当的摆放方式,轻拿轻放,分类明细,避免人为损坏及堆放杂乱带来的不便,科学安排库房物品布局,做到整齐、美观、方便。

  八、每月按规定时间进行盘点,严格按照账目核实出入库单及现货库存,并列出详细的物料库存明细表,经审核后上报。如盘点与实际库存相符,应签名备查,如出现误差,要经调查落实后书面报告总经理。

  九、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12成品库保管员岗位职责

  一、遵守屠宰站各项规章制度,服务领导安排。

  二、负责产成品保管、验收入库、出库等工作。

  三、负责合理安排仓库内产成品存放次序,按供货单位与种类、规格、分区堆放,摆放整齐,从而便于清点和装车。不得混和乱堆,保持库区整洁卫生。

  四、坚守岗位,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内不得擅离职守,下班前打扫好仓库卫生,关锁好门窗。班外时间如有要事、必须做到随叫随到,保证供应及时。

  五、仓库是财物重地,非保管人员和库工人员不得随意进出停留,不允许代存私人物品,不得私自拿用、外借物品,不得白条抵库。

  六、负责仓库区域内的治安、防盗、消防工作,发现事故隐患及时上报,对意外事件及时处置。

  七、做到以屠宰站利益为重,爱护屠宰站财产,不得监守自盗。

  八、不断加强业务学习,熟悉所保管物资的规格、内容,努力提高业务及管理水平。

  九、及时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26屠宰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

  2.13司炉工岗位职责

  一、服从屠宰站领导和司炉工段长管理。

  二、严格执行屠宰站各项规章制度,上班前严禁饮酒,注重安全生产,不擅脱岗,不做与生产岗位无关的事。

  三、按规定时间,保证供气、供暖及洗浴热水。

  四、努力钻研业务,不断提高业务水平,降低气、电、水的消耗。

  五、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好交接班记录,交接双方应共同巡视一次,检查锅炉运行情况,确保附属设备安全附件灵敏可靠。交接完毕,应在交接班日志上签名。

  六、保持锅炉房内外场地清洁。

  七、定期维修保养锅炉及各种辅助设备,确保锅炉正常运行。

  八、保持锅炉正常运行,定期做好锅炉水位、测量仪表、保护装置、电机设备的检查工作,保证安全附件灵敏可靠。

  九、司炉人员有权制止任何违章操作,锅炉在运行中发生异常情况危及安全时,应采取紧急停护措施,并立即报告屠宰站领导。

  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14制冷工岗位职责

  一、根据生产车间的作业计划和冷库温度要求,做好降温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根据各机械设备的操作规程,做好设备的开、停、运行的操作。

  2屠宰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根据各设备的工艺温度要求,做好制冷系统的操作调整,确保各库和用冷点温度达到要求。

  四、负责对机器设备的日常保养和维护,水泵的加填料、加油,风机的加油等。

  五、每2小时一次准确记录机器设备运行过程中的各项参数,以及冷库温度。

  六、根据各库的生产工艺要求,做好冲霜工作。

  七、配合维修人员对设备进行维修。

  八、执行安全操作规范,做好安全工作。

  九、做好机房场地和设备的清洁卫生工作。

  十、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15机修工(电工)岗位职责

  一、负责生产主机设备及附属设备的安装与维修工作,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满足生产需求。

  二、负责屠宰站基础设备配套的水电管道设备的安装、维护和维修工作。

  三、在现场工作时,做到工完料清,做好环境卫生工作。

  四、做好团结协作,积极配合其他岗位人员。一般性检修工作应做到事先通知相关岗位做好准备,共同完成生产与检修任务。

  五、对于生产过程中发生的设备故障,应立即进行抢修,在最短时间内将故障排除,无法立即排除的应及时向直接上级

  2屠宰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

  报告。

  六、工作中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按照安全规程进行设备检修,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七、不断学习,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并保证所持证件的有效性。

  八、负责生产设备的日常检查,督导使用人员正确操作使用,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上报,对违规使用设备行为及时予以纠正或上报处理。

  九、做好修旧利废工作,降低维修成本。

  十、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

  2.16卫生员岗位职责

  一、认真遵守劳动纪律,严格执行岗位制度。

  二、熟悉本岗位的工作任务与要求,明确服务宗旨,端正劳动态度,讲究工作效率。

  三、负责屠宰站各部门办公室、走廊通道、卫生间等日常清洁卫生和员工工作服的清洗工作。

  四、爱护公物,正确使用并妥善保管清洁用具,最大限度节约资源。

  五、不断学习环卫知识,提高服务水平,增强整体素质,积极努力地树立和维护屠宰站的信誉和形象。

  六、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1屠宰工段各岗位职责

  岗位名称:赶牛

  2屠宰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

  1、屠宰日提前半小时上岗,按牛的编号顺序将牛牵至牵牛机通道。

  2、在赶牛过程中,只准许牵引和推拉,不允许用棍棒等任何硬物击打牛的任何部位,避免在屠宰时局部水肿、血肿肉的出现。

  3、赶牛过程中要注意自身安全,保持警惕。

  岗位名称:翻板箱

  1、开动牵牛机,熟练掌握牵牛机与翻板箱操作,使牛停的位置得当。

  2、通知上挂人员,并与其他人员协调好,避免造成牛或人员的损伤。

  3、开动翻板箱下踏板,倾斜45度角使牛蹄露出翻板箱外,并迅速切断牛绳。

  4、开启外侧板将牛放出翻板箱。

  5、完成后翻板箱各部机件要恢复原始位置。

  岗位名称:上挂

  1、操作者将捆链捆到牛的右后腿小腿处,挂入起吊钩,在牛起吊时注意观察牛体其他部位是否卡在翻板箱内;

  2、开动提升机,并放入放血轨道。

  3、操作过程中要做到挂钩迅速、放位准确、操作平稳、不掉牛、不划伤与碰伤。

  岗位名称:放血

  1、按伊斯兰的屠宰方式三管齐断方式放血,要做到宰杀迅速,使牛尽量减少痛苦,同时注意人身安全;

  2、对于肺动脉放血法用于采集可食用血液时使用,放血充分时间在3~5分钟。

  岗位名称:挑前鞘、下头

  1、①在牛的腕关节处将牛蹄内筋割断,在小腿中线处挑开至腋窝,将皮张挑开并将皮张的2个刀口重合,②在前两个刀口处慢慢将脖部

  3屠宰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

  的皮张剥离。操作过程中要求不伤肉,剥离皮张不能有描刀和透刀。

  2、按操作工的习惯手在颈部放血的刀口处,头部颌下挑开一长约15cm的刀口,再用手抓住刀口,一手持刀,延着枕骨与第一颈椎之间垂直切下颈部肉分离牛头。

  岗位名称:肛门结扎

  1、工序转接的牛在固定岗位稳定后,在尾捎的中线位置向肛门的方向挑开,剥开尾根与臀部的皮张至臀下线10㎝断掉尾捎2~3关节。

  2、在肛门与盆骨穹窿的连接处,沿穹窿的边缘圆周切开,用力拉出肛门,将直肠与穹窿的剩余连接部分全部切开,使肛门脱离牛体,以能拉出20~25㎝为准,将肛门结扎环套在手上再套上塑料袋,用戴塑料袋的手抓住肛门用力拉出,用另一只手将塑料袋套在肛门头上,将结扎环结扎在塑料袋上离肛门头10~15㎝的位置。

  3、将结扎好的肛门用力送入牛体的腹腔大约30~40公分。

  4、挑尾后的刀具不能直接剥离肛门与皮张,要消毒后进行下部工作。结扎肛门要牢固,不得有漏扎的现象发生。剥离肛门时不允许破坏直肠的任何部位。

  岗位名称:挑后鞘

  1、在牛的踝关节跟腱处用挑刀的方式从跟腱处向会阴处挑开,沿刀口向两侧剥开,用液压牛蹄剪将牛蹄从跟腱下3~5cm处断开。将滚轮吊钩拿起,钩尖向外挂入牛腿跟腱处,另一手开动气缸轨道下降,将吊钩挂入气缸轨道,上升至与胴体轨道平行。

  2、肛门的位置延腹白线向头的方向挑开,用挑刀的方式延各部位腹白线向两侧剥离皮张,剥离至腹股沟,臀部剥离至尾根部。

  3、剥离皮张时不能有描刀和透刀,在工作结束后刀具要清洗消毒,不能有菌刀。

  31屠宰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

  岗位名称:臀部预剥

  1、转接挑后鞘的工序,从尾根处沿臀部将皮张剥开。

  2、要求不伤肉,皮张不能有描刀和透刀,手和刀具的清洗必须及时,不允许有脏手菌刀进行操作。

  岗位名称:腹部预剥

  1、持刀从剑突的位置向上,延腹部中线将皮张全部挑开,依次将皮张剥离至腹部最高点,要求不伤肉,皮张不能有描刀和透刀。

  2、手和刀具的清洗必须及时,不允许有脏手菌刀进行操作。

  岗位名称:胸部预剥

  1、将挑开的两边皮张将胸部皮张剥开,要求不伤肉,剥离皮张不能有描刀和透刀。

  2、手和刀具的清洗必须及时,不允许有脏手菌刀进行操作。

  岗位名称:扒皮机

  1、开机前检查各部按钮是否处于初始状态,确认后将扎皮链穿过大环孔使扎皮链形成网套,将牛后腿剥离的皮张穿过扎皮链的网套并拉紧,用操作杆开动扒皮机卷滚向下后方拉紧皮张,使皮张与屠体间形成约45°~60°的夹角,用扒皮刀分离皮张与屠体间的结缔组织,顺序剥离,当皮张全部剥离时,恢复原始位置。

  2、分离皮张时卷滚必须均匀圈动,保持皮张与屠剔间的夹角在要求的范围之内。保护胴体脂肪,分离皮张时屠体表面不能有梯台、描刀和大面积脂肪脱落。

  3、操作工程中皮张不能有描刀和透刀,手和刀具的清洗必须及时,不允许有脏手菌刀进行操作。

  岗位名称:开胸

  1、待胴体停稳后从剑突至胸骨管结的中线位置,将前胸部的肌肉全

  32屠宰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

  部切开,在剑突软骨的位置中心割开大约2cm×2cm的小孔。

  2、将开胸锯前端的圆头放进割开的小孔,开动胸骨锯延切开的肌肉中缝将胸骨全部切开,然后将锯放在消毒箱内清洗消毒。

  3、在放血的切口部向尾的方用刀将气管、食管剥离至前胸剑突处,在食管下端向上10~15cm处用刀圆形划开露出白色食管内壁,然后在此处打结。4、开胸时必须线直锯口平,不得偏劈、斜劈;开胸时不能破坏部位和内脏的任何部位;结扎食管时不准出现漏扎或在剥离时割破食管。

  5、不得有菌锯、菌刀,必须做到一头一消毒,一锯一清洗。

  岗位名称:出白脏

  1、在后腹会阴位置开一个手能放进腹腔内的孔,用正握反刀的方式将握刀的手伸进腹腔内,刀刃正对腹白线的位置,向下用刀延腹白线将腹腔全部切开至胸骨锯开处。

  2、在腹股沟处分离牛腩与后腿的连接筋膜至后腿窝边缘。

  3、向外拉住剥离后的肛门头用刀剥离胴体与直肠的剩余连接部分,直肠与后背的连接部分待白脏脱出胴体时拉住食管的连接处用力拉出食管,并使全部白脏滑入接收槽。

  4、整个操作过程,不允许损坏内脏的任何部位。

  5、在拉出食管时要防止食管与肚断开脱离胃溶物外溢,污染胴体。

  6、刀具要做到一头一消毒,操作过程中出现内脏破损和刀具落地要对内脏和刀具彻底清洗、消毒,不允许有菌刀的现象发生,污染后的胴体不彻底清洗消毒不准转入下道工序。

  7、每一单元工作完成后,围裙和套袖要清洗干净才能进行下头操作。

  岗位名称:出红脏

  1、将隔肌靠近剑突位置的中心割开取出肝脏放入接收槽。

  33屠宰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

  2、将隔肌延胴体腔内肋骨的周边割开,并剥离气管与胴体的连接部分,拉出气管同时将红脏全部取出。

  3、在操作过程中不允许碰坏红脏的任何部位,以避免病脏污染胴体和病菌的传播。

  4、必须做到刀具一头一消毒,手、围裙和套袖一头一清洗,防止菌刀、菌手、菌围裙套的不洁造成的交叉污染。

  岗位名称:劈半

  1、操作台升至适宜的高度,检查劈半锯的运转和给水是否正常。

  2、割去牛尾,然后将劈半锯提起对正牛脊柱的中心位置,并离开胴体2~4cm。

  3、开动劈半锯,在尾骨的中线位置下锯,延脊柱的中线将胴体全部劈开。

  4、用水冲掉锯口处的锯沫,对锯进行清洗消毒灭菌。

  5、劈半必须锯正、半准,两半的重量差应在0.5kg之内。

  6、操作后要做到一锯一清洗、消毒,不允许有菌锯现象的存在。

  岗位名称:胴体修整

  1、将除腔时的残留部分和肾及肾周围的脂肪,全部清理干净。

  2、将胴体表面的淤血、水肿、脓肿修割干净,将检疫时刀口外漏的淋巴修割掉。

  3、将劈半时锯口残留物清理干净,必要时用水冲洗。

  4、将颈部被血深层染色的肉修割掉。

  5、将腹股沟的淋巴修掉,同时修整脂肪。

  6、修整胴体表面时,要平整而不破坏部位,不允许深修和透修。

  7、内脏的除腔残余部分必须清理干净。

  8、深层染色肉必须修割,必要时可以局部挖洞。

  34屠宰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

  9、刀具必须做到一头一消毒,操作人员的手、围裙及套袖的表面要做到一头一清洗。

  岗位名称:预冷排酸

  1、将喷淋后胴体按顺序推入排酸间,胴体间间隔不少于15厘米,便于空气流通,用力不可过猛,避免胴体落地。

  2、操作人员应随时洗手消毒,入库结束后将地面、墙面冲洗干净,最后把排酸间的门关好,在0—4℃环境下排酸12到24小时。

  2.1剔骨、分割工段各岗位职责

  岗位名称:四分体

  1、剔骨分割日提前半个小时上岗,做好准备工作;检查设备是否正常,工具有无损坏;

  2、负责将牛胴体分成前腿、后腿、大排、脖肉等四分体;

  3、严格按照操作工艺要求来完成四分体,操作时不能破坏部位肉,下刀和下锯位置要准确;

  4、四分体结束后要清洗设备和工具,以备下次使用;

  岗位名称:剔骨分割

  1、剔骨分割日按照规定的时间上岗,检查自己的工具;

  2、负责将四分体按要求将各部位肉分割下来,最后将骨头剔除。

  3、严格按照操作工艺要求来完成工作,严格执行消毒程序,避免菌刀、菌手操作;

  4、剔骨分割下刀准确,避免破坏部位肉,产生经济损失。要求骨头

  35屠宰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

  上干净程度达到屠宰站要求标准;

  5、要求自己所在的工作台面要洁净无污渍。

  岗位名称:修割

  1、准时上岗,检查工具;

  2、负责将剔骨分割下来的部位肉上多余筋膜、脂肪去掉,将有血污、毛污、粪污地方用刀片下,按标准修割整形。

  3、严格按照操作工艺要求完成工作,同时要注意洗手消毒,所在工作台面洁净无污渍,避免污染部位肉。

  2.1包装工段各岗位职责

  岗位名称:分类

  一、负责将各部位肉按品名、级别分类。

  二、分类要精确、及时,严禁将肉分类错误,避免分转盘上积累肉过多。

  三、高档肉不可累放,及时送去真空包装处,单个进行真空包装。

  四、注意人员卫生及工艺质量要求。

  岗位名称:内包装

  一、包装材料必须清洁卫生,包装前应检查内包装袋卫生,将分选好的肉按照客户的要求进行装袋卷包。

  二、小包装产品每袋重量误差在±5克之间,箱包装重量误差在±50克之间。若发现超出该误差范围的,以10克为基点,对其责任人给予30元以上的经济处罚,如:超出误差0-10克罚款30元,超出误差10-20克罚款40元,超出误差20-30克罚款50元,以此类推。

  36屠宰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包装达到标准,规格准确,卷包紧实美观。

  岗位名称:真空

  一、生产期间应检查真空包装机是否好用。

  二、正确选择真空包装的产品,检查修整是否合格,不合格品单放,并通知质检员。

  三、选择符合部位肉标准的真空包装袋。

  四、真空抽取彻底,抽完之后检查有无漏气地方,检查真空包装是否失败,如失败检查原因。真空后对产品进行整形。

  五、优先包装高档肉,并及时入速冻库,防止肉表面被氧化。抽好真空的产成品根据按部位肉名称贴好产品标签,及时入速冻库。

  岗位名称:摆箱

  一、将检斤装箱好的肉按部份位品名和等级要求分别装在周转箱内。

  二、及时入冻结库,避免肉表面被氧化。

  37

篇六:屠宰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屠宰厂生产车间规章制度

  屠宰厂生产车间规章制度(精选6篇)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我们可以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那么制度怎么拟定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屠宰厂生产车间规章制度(精选6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屠宰厂生产车间规章制度1为维护车间生产正常秩序,确保人力、物力的合理运用,提高生产效率,制定本制度:

  1、生产车间的员工必须按时上班、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2、员工进入车间必须穿着公司统一的工作服,佩带服务胸卡和公司标志,并保持仪容整洁。

  3、上班时间员工必须坚守岗位,不得串岗、闲逛,不得无故返回宿舍。待工待料期间在员工休息室休息待令。

  4、车间内严禁吸烟,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

  5、自觉维护车间整洁卫生文明,严禁破坏车间文明卫生现象发生。

  6、员工必须维护车间各项设备和工具,按章操作,严禁违反规程乱用;下班前必须按规定进行班后维护,做到“工具归箱,设备复位,场地清洁”;上班前必须对设备进行常规检查。

  7、配备齐全的车间安全防火设备,并定期维护调整,确保设备技术状况良好;人人皆知防火设备的放置位置,并熟练掌握使用技术。

  8、禁止无故到非本组工位或非本组维修的车辆中去。

  9、禁止无故启动汽车,包括启动汽车电器。

  10、上班时间,必须绝对服从统一调度。

  11、生产工作必须凭任务委托书进行。禁止任务委托书或随意扩大、缩小工单内容施工。

  12、进入车间送修车辆统一由维修顾问移位;任何员工未经准许,不得擅自开动车辆;非技术检验员和车间调度不得外出路试检验,没有驾驶证的人员不得移动车辆。

  13、上班时间尽量少打私人电话,属个人家庭紧急情况,说明情况后回复电话;属工作问题,经有关经理批准后可以回复电话。

  14、员工出入车间不得携带与生产无关的物品,发现可疑或特别情况时,门卫或有关管理人员有权监督检查出入员工。

  15、车间设备、工具未经公司批准,一律不得带出车间。

  16、员工在上班时,需外出办理个人紧急事情,须向车间管理人员请假。

  17、经公司批准的人员由车间主管或有关管理人员陪同参观。员工不应主动找参观者攀谈。关于技术问题可以在车间经理同意下为客户解答。

  屠宰厂生产车间规章制度2一、仓库内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并设明显标志牌。

  二、仓库内部照明用灯,应使用60w以下白炽灯或大于60w具有防爆功能的灯具,禁止乱拉乱设临时电源线。

  三、应根据货物的不同性质分类存放。

  四、严禁使用电热器。

  五、各种灭火器材,消防设施不得擅自动用。

  六、仓库保管员下班前要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在确认无问题后关闭电源,锁门离开。

  七、知道所在部门灭火器材的位置并会使用各种灭火器,能熟练地掌握其性能、作用和使用方法。

  八、未经许可,无关人员不准进入仓库。

  屠宰厂生产车间规章制度3为了加强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有力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确保公司生产活动的正常进行。依据国家和上海市有关部门文件的规定,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定。

  1、各部门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各项制度和操作规程。

  2、对公司员工必须进行生产安全教育,填写三级教育卡片备档。生产员工上岗前,部门或车间必须对员工进行操作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才能独立操作。

  3、公司为从事作业的人员提供必要的安全条件和防护用品。

  4、杜绝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实际操作人员有权对上述行为拒绝执行。

  5、生产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6、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必须始终处于正常工作状况,任何人无权擅自拆除设备安全防护装置,违者将予以重处。为了确保安全,设备安全防护装置不能正常工作时,不准开机运行。

  7、为了保证用电安全,严禁开启设备的电气箱,发生电气故障,必须由电工进行修理,并认真执行设备检修期间附:设备检修期间的停送电规定

  (1)设备遇大修、小修时都必须事先停电,并悬挂“设备检修”标志牌,示明设备处在检修状态,设备检修完毕,需要送电调试前,必须认真巡视设备各部位,并通知在场操作人员和其他检修人员,设备调试合格后交付使用同时撤走“设备检修”标志牌;

  (2)日常维修(尤其是电气维修)原则上要求停电检修,除非某些部位的检修可以或者需要带电时,但必须确保人员和设备的安全上有保证。设备的.日常维修是否需要停电,由当班检修人员根据当时实际情况确定并通知操作工,生产车间不得强制要求带电检修;

  (3)设备停电检修后的送电,必须由电工执行,送电完毕后由电工通知操作工或班长,正常停机或开机不受此限制。

  8、禁止乱拉电线、乱接电器设备,非专业人员严禁从事排拉电线、安装和检修电器设备。

  9、动用明火必须严格执行<动用明火审批制度>。

  屠宰厂生产车间规章制度4第一条生产纪律

  1、生产过程中必须严格按设计图纸及有关要求生产,勤俭节约,杜绝浪费。

  2、厂区及生产车间内严禁吸烟。

  3、爱惜生产设备、原材料和各种包装材料,严禁损坏。

  4、服从生产主管的安排,及时作业,保证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生产任务。

  5、衣着清洁整齐,按照要求穿制服上班。

  6、严禁私自外出,有事必须向生产主管请假。

  7、保持车间环境卫生,不准在车间乱扔杂物,禁止随地吐痰,每次生产任务完成后要将地面清扫干净。

  8、当产品出现不良时应立即停工并上报,查找原因后方可继续生产。

  第二条操作规程

  1、正确使用生产设备,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非相关人员严禁乱动生产设备。

  2、生产过程中的产品要按使用说明正确操作使用,注意防火、防爆、防毒。

  3、严格按照设备的使用说明进行生产,严禁因抢时间而影响产品质量。

  第三条产品质量

  1、必须树立“质量第一、用户至上”的经营理念,保证产品质量。

  2、严把原材料进库关,高品质原料出高品质产品。

  3、禁止使用替代原料,严格按图纸配料,配好料,确保符合规范。

  3、注意生产过程中的细小环节,要求包装良好,码垛整齐美观。

  5、检查产品的标签、名称、型号规格、做到万无一失。

  6、装车前需最后检查、核对(产品名称,规格、数量、包装情况),做到单货相符。

  7、文明装车,堆码合理。

  第四条安全生产

  1、生产过程中注意防火、防爆、防毒。

  2、严格按照设备使用说明操作,防止出现伤亡。

  3、生产时必须戴好防护口罩、手套,防止机械伤人。

  4、注意搬运机械的操作,防止压伤、撞伤。

  5、正确使用带电设备及电气开关,防止遭受电击。

  6、易燃、易爆物品应单独堆放,并树立醒目标志。

  7、原材料、包装物、零小的设备应布局合理,堆放整齐。

  屠宰厂生产车间规章制度5为了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安全文明生产,保证职工人身安全,促进车间生产经营的有序发展,结合本车间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车间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职工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有关规定,必须时刻谨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观念。

  2、严格执行残疾职工的安全监护工作,对残疾职工要组织职工结对子,每一名残疾职工在工作和生活中由班组的其他职工或领导指定人员负责监护,确保残疾职工的安全生产和人身安全。

  3、职工应熟悉消防器材的放置位置,并掌握其使用方法,消防器材要确保安全有效,应定期检验,放置位置应明显,周围无阻碍物堆放,有效期限标志明显。

  4、职工在车间内应走安全通道,通过料垛时,应保持安全距离,严禁攀爬料垛。

  5、工作中,要严格按照执行操作规程和工艺标准,因违规操作造成设备事故并造成一定损失的,视情节给予一定处罚。

  6、职工在操作设备时应精力集中,不得说笑闲谈或在疲倦状态下继续工作。

  7、各班组职工应定期对组内设备进行保养维护,减少事故隐患,发现设备异常应立即上报维护。

  8、保养维修设备时,必须在明显处挂出警示牌,维修需动用电源时,严禁其他组员触动设备开关。

  9、职工必须熟练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熟悉设备的性能特点,未经允许非本岗位职工严禁擅自操作其他工序的设备,确保安全生产。

  10、职工应熟悉车间总电源位置,如遇紧急情况应立即停机停电,妥善处理并及时上报。

  11、车间工作现场地面应时刻保持清洁,成品、备件、原料、废料等堆放应按照规定放置。

  12、车间内不得私接乱拉电源、电线,如确实需要,需报车间批准,由设备维修人员负责,用后及时拆除。

  13、下班前,班组长应负责关闭设备及照明电源,关闭门窗。

  屠宰厂生产车间规章制度6为了更好的规范车间工作人员的行为,也更好的防止车间的安全,特制定本规章制度,望车间工作人员遵照执行。

  一、总则

  1、车间主任对给排水车间的安全工作负主要责任。

  2、车间主任编写车间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督促检查执行。

  3、成立车间安全生产管理小组(成员由副主任及工段长组成)。

  4、安全员负责对车间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负责督促检查、员工安全培训并建立健全各类安全台帐,及时把检查情况、隐患排查情况、培训情况汇报安环处。

  5、车间负责督促各工段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台帐。

  二、安全生产制度

  1、新入厂员工和来厂培训人员,必须接受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生产现场。

  2、员工家属、儿童及无关人员不经批准不得进入生产区。员工进入岗位前,必须按规定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和佩带好劳动保护用品。

  3、员工在班前和班中不准喝酒,发现带酒味上班者,应立即停止其工作。

  4、车间要害部位:锅炉房、主控室、油库、配电站等,非本岗位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

  5、2米以上(含2米)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并派专人监护。

  6、特种设备的管理要落实到人,不是自己分管的设备或工具,未经批准,不准动用。

  7、严禁非电气人员接电源或从事电气设备、线路、开关的检修、操作等工作。

  8、行灯和机器设备上照明的电压不得超过36伏。槽罐、沟道、潮湿场所使用的照明灯为12伏,绝缘必须良好。

  9、各种设备、工具开动或使用前,要经过仔细检查,确认安全可靠后方可使用,起重物品时下方严禁站人。

  10、各种防护装置、信号、标志、仪表、指示器等,要经常检查、效验,保证齐全、完好、灵敏、可靠。

  11、严格执行工艺指标,按工艺规程和操作法进行操作,严格执行“两票”“三制”制度。大型设备的检修和倒换实行一人操作一人监护的制度。

  12、设备运行中,擦洗和加油时不准触动转动部位。

  13、检修(检查)时,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检修制度和有关操作规程。在非动火区内动火时必须按规定办理动火证。

  14、生产中遇到危及人身或设备安全,或可能发生火灾、爆炸事故等紧急情况时,操作人员有权先停车后报告。

  15、人人有权拒绝违章指挥,人人有权制止违章作业。

  16、设备的安全装置必须齐备可靠,电气设备和线路的接地(接零),绝缘必须良好,否则不准使用。

  17、车间和仓库内的门窗必须安装牢固,并经常检查、维护。

  18、为保护地下的电缆、管道和构造物,防止人身和其他事故,需动土施工时,必须按“动土(动工)安全规定”到有关部门办理动土许可证,待批准后方可施工。

  19、自行车必须放入规定的车棚中,严禁进入生产区内。

  三、下列场所非操作人员不许逗留

  1、挂有“危险”标志的地方。

  2、进行起重作业的场所。

  3、在进行电焊、气焊的场所。

  4、在进行检修、安装或高空作业的地方。

  5、正在运转的设备附近。

  6、有倒塌危险的建筑物、土石方作业的沟、坑、孔、洞近旁。

  7、厂内生产区动火要按规定办理“动火许可证”。

  8、在易燃、易爆区域内工作时,必须严格遵守有关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技术规程。

  9、除发生火警、火灾外,各种消防用具,器材和设施,未经领导同意,不准随便动用。

  10、高压线下,严禁站人和堆放物品。

  11、酸碱储罐区,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工作人员卸酸碱和使用酸碱时,必须穿戴好防护用品,严禁私自发放酸碱。

  12、油泵房和油管区严禁吸烟、严禁使用明火、禁止打手机,非工作人员不准入内,未经批准不准放油,严格遵守劳动纪律。

  四、保障安全十禁止

  1、禁止非电工从事电气作业。

  2、禁止非木工动用电锯、电刨。

  3、禁止非焊工从事焊接作业。

  4、禁止非机动车驾驶员动用车辆。

  5、禁止在厂内用明火照明。

  6、禁止在厂内焚烧杂草、垃圾。

  7、禁止在厂内及生产场所吸烟。

  8、禁止携带引火物及发火物进入危险场所。

  9、禁止不戴安全帽进入交叉作业区。

  10、禁止未系安全带登高作业。

  五、检修作业十不修

  1、检修任务不明确不修。

  2、没有安全防范措施不修。

  3、带压设备不修。

  4、带电设备不切断电源不修。

  5、不切断有害物质来源不修。

  6、危险物质设备不经过处理不修。

  7、容器内部作业分析置换不合格不修。

  8、设备结构和性能不清的不修。

  9、正在运行的设备不修。

  10、空中悬挂设备无牢靠措施不修。

  六、动火作业六大禁令

  1、动火证未经批准,禁止动火。

  2、不与生产系统可靠隔绝,禁止动火。

  3、不清洗,置换合格,禁止动火。

  4、不消除周围易燃物,禁止动火。

  5、不按时做动火分析,禁止动火。

  6、没有消防措施,禁止动火。

  七、进入设备、容器的八个必须

  1、必须申请、办证,并得到批准。

  2、必须进行安全隔绝。

  3、必须切断动力电,并使用安全灯具。

  4、必须进行置换、通风。;

  5、必须按时间要求进行安全分析。

  6、必须佩带规定的防护用具。

  7、必须有人在器外监护,并监守岗位。

  8、必须有抢救后备措施。

  八、生产区十四不准

  1、加强明火管理,生产区内不准吸烟。

  2、生产区内不准进入未成年人。

  3、上班时间不准睡觉、干私活、离岗或做与生产无关的事。

  4、在班前、班上不准喝酒。

  5、不准使用汽油等易燃液体擦洗设备、用具和衣物。

  6、不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不准进入生产岗位。

  7、安全装置不齐全的设备不准使用。

  8、不是自己分管的设备、工具不准动用。

  9、检修设备时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准开始检修。

  10、停机检修后的设备,未经彻底检查,不准启用。

  11、未办高空作业证,不带安全带,脚手架、跳板不牢、不准登高作业。

  12、石棉瓦上不固定跳板,不准作业。

  13、未安装触电保护器的移动式电动工具,不准使用。

  14、未取得安全作业证的不准独立作业;特殊工种人员,未经取证,不准作业。

  九、处罚规定

  处罚的目的是惩前毖后,保证维持有效,有序的工作水准,保障车间和员工的权益。

  1、在禁烟区内吸烟者,罚款200元,严重者承担一切后果。

  2、进入生产车间不戴安全帽者,罚款50元,员工操作设备时不准戴手套进行操作。

  3、上班后,不佩戴安全劳动防护用品,罚款60元。

  4、在工作岗位上睡觉者罚款50元。

  5、在上班期间看与生产业务无关的书籍、报纸,罚款20元。

  6、上班时间无故串岗、离岗或干私活者罚款50元。

  7、上班迟到或早退超过5分钟,作旷工半天处理。

  8、出勤未签到按旷工或事后请假处理。

  9、请假、公出未办手续者,作旷工处理。

  10、工作懈怠,不按规定和要求完成工作任务,罚款50元(视情况严重性可做行政纪律处分)。

  11、无故拒绝工作安排、指令,罚款50元(视情况严重性可做行政纪律处分)。

  12、违反安全规定或其行为危害他人安全,罚款50—200元。(严重可做行政纪律处分)。

  13、偷盗车间的财物,移交保安或公安部门处理。

  14、不得在消防器材、消防栓前堆置物品,保持道路畅通,未经同意不得动用消防器材(特殊情况下除外)违者罚款50元。

  15、上班时酗酒者,罚款200元/人。

  16、无故损坏车间设备、附件者按原值赔偿。

篇七:屠宰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屠宰场安全生产制度

  1、国家实施生猪定点屠宰和什么制度

  国家实施生猪定点屠宰和集中检疫制度。

  2、屠宰场工作规章制度

  1、屠宰人员必须服从场长的安排,尽职尽责搞好屠宰。

  2、凡是屠宰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用户交给的屠宰任务,如果不能按时

  完成任务,影响用户出摊卖肉,一切责任自负,并赔偿其损失。若不负责任,造成胴体处理

  不佳,剃毛不净、皮簧、皮烂等,应承担责任。

  3、必须保持自身及室内的清洁卫生,保持良好的精神风貌,清理各自的场所,保护好环境

  卫生。

  4、应讲文明,有礼貌,热情服务,不能态度傲慢,出口伤人,若与用户吵架三次或者打架一

  次,即自动离职。

  5、保护自己的所实用具,并按时清理炉灰出场。

  6、严禁带酒作业,上班时间不得酗酒闹事,否则,造成的问题由自己负责。

  7、下班时各自做好防火等安全工作,防止发生火灾事故。

  3、开办私人屠宰场的条件有那些

  开办私人屠宰场需要有与屠宰规模相适应、水质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水源条件;

  有符合国家

  规定要求的待宰间、屠宰间、急宰间以及生猪屠宰设备和运载工具等条件。

  根据《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第八条

  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屠宰规模相适应、水质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水源条件;

  (二)有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的待宰间、屠宰间、急宰间以及生猪屠宰设备和运载工具;

  (三)有依法取得健康证明的屠宰技术人员;

  (四)有经考核合格的肉品品质检验人员;

  (五)有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的检验设备、消毒设施以及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污染防治设施;

  (六)有病害生猪及生猪产品无害化处理设施;

  (七)依法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3)屠宰场安全生产制度扩展资料:

  《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对未能及时销售或者及时出厂(场)的生猪产品,应当采取冷冻或者冷藏等必要措施予以储存。

  第十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为未经定点违法从事生猪屠宰活动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生

  猪屠宰场所或者生猪产品储存设施,不得为对生猪或者生猪产品注水或者注入其他物质的单

  位或者个人提供场所。

  第十八条

  从事生猪产品销售、肉食品生产加工的单位和个人以及餐饮服务经营者、集体伙

  食单位销售、使用的生猪产品,应当是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经检疫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的生猪产品。

  4、办屠宰场需要哪些证件

  办屠宰场所需要的证件及条件可以参考《生猪屠宰管理条例》,条例规定办屠宰场需要定点

  屠宰证书或者生猪定点屠宰标志牌。具体分析如下:

  一、根据《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第八条,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与屠宰规模相适应、水质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水源条件;

  2、有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的待宰间、屠宰间、急宰间以及生猪屠宰设备和运载工具;

  3、有依法取得健康证明的屠宰技术人员;

  4、有经考核合格的肉品品质检验人员;

  5、有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的检验设备、消毒设施以及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污染防治设施;

  6、有病害生猪及生猪产品无害化处理设施;

  7、依法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二、根据《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第六条,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根据

  设置规划,组织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本条例

  规定的条件进行审查,经征求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确

  定,并颁发生猪定点屠宰证书和生猪定点屠宰标志牌。

  三、根据《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第二条,国家实行生猪定点屠宰、集中检疫制度。

  未经定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生猪屠宰活动。

  但是,农村地区个人自宰自食的除外。

  在边远和交

  通不便的农村地区,可以设置仅限于向本地市场供应生猪产品的小型生猪屠宰场点,具体管

  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4)屠宰场安全生产制度扩展资料:

  《生猪屠宰管理条例》:

  1、第一条

  为了加强生猪屠宰管理,保证生猪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制定本

  条例。

  2、第二条

  国家实行生猪定点屠宰、集中检疫制度。未经定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

  生猪屠宰活动。

  但是,农村地区个人自宰自食的除外。在边远和交通不便的农村地区,可以

  设置仅限于向本地市场供应生猪产品的小型生猪屠宰场点,具体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

  辖市制定。

  3、第三条

  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生猪屠宰的行业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

  方人民政府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生猪屠宰活动的监督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

  府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生猪屠宰活动的相关管理工作。

  4、第四条

  国家根据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的规模、生产和技术条件以及质量安全管理状

  况,推行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分级管理制度,鼓励、引导、扶持生猪定点屠宰厂(场)改

  善生产和技术条件,加强质量安全管理,提高生猪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分级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资料来源:网络:生猪屠宰管理条例

  5、我想要一份生猪屠宰场车间工作规章制度

  屠宰场工作人员职责

  1、严格遵守有关生猪定点屠宰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在屠宰场场长的领导下认真做好本

  职工作;

  2、肉品品质检验检疫人员认真做好肉品品质检验检疫工作,认真检疫和值班,不检人情疫,不缺岗脱班,不得使未经肉品品质检验检疫的病害猪及病害猪肉流入市场及社会,发现有疫

  情的病害生猪及生猪肉品应及时报告县畜牧动物检疫部门;并在县畜牧动物检疫部门的监督

  下进行消毁和处理;

  3、为各单位代征税费人员认真做好税费代征工作,认真开票、收款和值班,不开人情票,不擅自减免税费,不缺岗脱班,不得使未开票收款的生猪肉品流入市场及社会,造成税费流

  失,造成税费流失的,当日开票收款人员追缴或者弥补;代收的各项税费现金,应时解入银行

  代缴专户,不得挪用,因挪用各项税费款给国家造成损失的,赋予通报批评、警告直至开除

  或者辞退。

  4、各工作人员须认真做好本职工作,发现屠工或者屠商故意抵制或者逃避检验检疫、抵制或者逃

  避缴纳税费处理不下故意闹事的,应及时报告县相关部门。

  芷江县生猪定点屠宰场

  6、定点屠宰场需要挂墙上的管理制度有哪些

  (一)

  食品

  销售工作人员必须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洗手消毒后上岗,销售过程中禁止挠头、咳嗽,打

  喷嚏用纸巾捂口。

  (二)销售直接入口的食品必须有完整的包装或者防尘容器盛放,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工具。

  (三)食品销售应有专柜,要有防尘、防蝇、防污染设施。

  (四)销售的预包装及散装食品应标明厂名、厂址、品名、生产日期和保存期限(或者保质期)等。

  7、生猪屠宰企业质量手册

  生猪定点屠宰场质量安全制度包括以下几方面:

  肉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

  一、认真做好宰前检疫检验工作,对入厂畜禽严格执行索票索证制度。

  二、严格按照屠宰操作规程和屠宰产品品质检验规程的规定进行生产和检验,对屠宰加工过

  程进行质量控制。

  三、按照《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的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对屠宰加

  工过程进行肉品安全控制。

  四、严格执行畜禽销售台帐管理制度,对畜禽肉品销售过程进行控制。

  五、加强内部管理,落实岗位责任制,建立从畜禽进厂、屠宰加工到销售全过程的肉品质量

  安全控制、可追溯的资料台帐记录体系。

  六、承担屠宰企业信息化管理和肉品可追溯体系所需相关信息的报送责任

  肉品出厂检验制度

  一、宰后检验由畜禽屠宰厂肉品品质检验人员负责。肉品品质检验记录登记当日宰杀头数、检验部位、检验合格头数。

  二、对检疫检验不合格的肉品,肉品品质检验人员要监督屠宰场或者货主按照像关规定进行无

  害化处理,严禁出场上市。

  三、出厂的肉品必须做到证章齐全,方可出厂。

  不合格肉品召回制度

  一、严格按照《肉品卫生检验试行规程》及相关规定,对检验中发现不合格肉品,坚决制止

  出场上市并监督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

  二、检验合格的肉品加盖肉品品质检验合格印章,出具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

  三、实行不合格肉品召回制度,召回的肉品按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

  四、对不合格肉品的受害者,按有关规定妥善处理。

  五、对召回的肉品进行化验,分析原因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病害肉无害化处理制度

  一、屠宰厂内要配置焚烧间和符合技术要求的焚烧炉。

  二、屠宰厂附近要有当地政府文件明确指定的掩埋地点或者与当地村民(土地所有人)签订

  掩埋地块的使用协议。

  三、屠宰厂内实施集中焚烧、掩埋的,屠宰厂要配备专用车辆、包装容器及相关的消毒设施,并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

  四、屠宰厂要确定无害化处理工作的责任人、操作人、监督人,在制度上明确整套工作的处

  理程序和要求,建立专门的无害化处理工作台帐,并且在台帐上反映处理的日期、数量、品

  种及工作人员的姓名,相关责任人都必须按要求在无害化处理单上签字。

  lixu112518、定点屠宰厂(场、点)管理制度

  各定点屠宰场:

  为了进一步完善我县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维护定点屠宰场正常生产秩序,保证农户自养

  生猪的顺畅销售,现结合我县实际,就生猪定点屠宰场(以下简称定点场)管理作如下规定:

  一、定点场必须凭动物检疫证明,经动物检疫员查证验物签证认可,方可接收生猪进场;屠

  宰生猪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操作规程和技术要求;未经检验或者经检验不合格的生猪产品,不得出场;对进场生猪屠宰情况、检疫检验结果及处理情况进行登记。

  二、实行进场登记制度。自养生猪的农户需持产地检疫证明,到定点场登记,先到先登记,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农户登记生猪入场。在登记生猪进场时,原则上以定点范围内

  的农户优先,其次是周边的农户。定点场按略高于日生猪屠宰量登记,分期分批进场。

  三、为保护当场养猪户利益,进场登记屠宰的生猪必须是农户自养的,定点场在登记时可派

  员核实,若发现弄虚作假,可不予登记入场。

  四、各定点场要做好农户自养生猪的存栏情况摸底登记。

  若本地猪源不足,须向县经贸局报

  备后,由定点场负责调运补充,以保证市场供应。

  在本县猪源充足情况下,定点场不得外调

  生猪,否则,将予以严肃处理。

  五、加强定点场的监督与管理,对进场生猪登记情况实行上墙发布,保证公平公正;定点场

  每天公示生猪产品参考价格,生猪产品应按质论价,随行就市,不得随意抬价或者压价。

  六、欢迎社会和养猪户监督,监督电话:

  9、农业部规定的屠宰场

  11项管理制度是哪些

  生猪屠宰厂(场)监督检查规范为加强生猪屠宰管理,规范生猪屠宰监督检查行为,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规范。

  1.合用范围

  1.1本规范规定了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对生猪屠宰厂(场)进行监督

  检查的内容和要求。

  1.2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依照法律、法规和本单位职能,合用本规范

  对生猪屠宰厂(场)进行监督检查。

  2.监督检查事项

  2.1屠宰资质

  2.1.1取得生猪定点屠宰证书、生猪屠宰标志牌情况。

  2.1.2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情况。

  2.2布局及设施设备

  2.2.1布局

  2.2.1.1厂区是否分为生产区和非生产区,生产区是否分为清洁区与非清洁区。

  2.2.1.2生产区是否设置生猪与废弃物的出入口,是否设置人员和生猪产品出入口。

  2.2.1.3是否在场内设置生猪产品与生猪、废弃物通道。

  2.2.2设施设备

  2.2.2.1屠宰设施设备能否正常运行。

  2.2.2.2检验检疫设施设备能否正常使用。

  2.2.2.3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能否正常运转。

  2.2.2.4是否配备与生产规模和产品种类相适应的冷库,是否配备符合要求的运输车辆,且正

  常使用。

  2.2.2.5是否配备与屠宰生产相适应的供排水、照明等设备。

  2.2.2.6是否有充足的冷、热水源。

  2.2.2.7是否对设施设备进行检修、保养。

  2.3进场

  2.3.1是否查验《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2.3.2是否对进场生猪进行临床健康检查、畜禽标识佩戴情况检查。

  2.4待宰

  2.4.1是否按要求分圈编号。

  2.4.2是否及时对生猪体表进行清洁。

  2.4.3是否达到宰前停食静养的要求。

  2.4.4是否对临床健康检查状况异常生猪进行隔离观察或者按检验规程急宰。

  2.4.5是否按规定进行检疫申报。

  2.4.6是否如实记录待宰生猪数量、临床健康检查情况、隔离观察情况、停食静养情况,以

  及货主等信息。

  2.5生猪屠宰

  2.5.1屠宰生产

  2.5.1.1是否按淋浴、致昏、放血、浸烫、脱毛、编号、去头、去蹄、去尾、雕圈、开膛、净膛、劈半(锯半)、整修复验、整理副产品、预冷等工艺流程进行屠宰操作。

  2.5.1.2是否回收畜禽标识,并按规定保存、销毁。

  2.5.2肉品品质检验

  2.5.2.1是否按照检验规程对头、体表、内脏、胴体进行检验。

  2.5.2.2是否摘除肾上腺、甲状腺、病变淋巴结,是否对检验不合格的生猪产品进行修割。

  2.5.2.3是否对待宰生猪或者在屠宰过程中进行“瘦肉精”等检验。

  2.5.2.4是否对检验合格的生猪产品出具《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在胴体上加盖检验合格印

  章。

  2.5.2.5是否如实完整记录肉品品质检验、“瘦肉精”等检验结果。

  2.6无害化处理

  2.6.1是否对待宰死亡生猪、检验检疫不合格生猪或者生猪产品,以及召回生猪产品进行无

  害化处理。

  2.6.2是否采用密闭容器运输病害生猪或者生猪产品。

  2.6.3是否如实记录无害化处理病害生猪或者生猪产品数量,以及处理时间、处理人员等。

  2.7出场生猪产品

  2.7.1出场生猪产品是否附有《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和《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2.7.2胴体外表面是否加盖检验合格章、动物检疫验讫印章,经包装生猪产品是否附具检验

  合格标志、加施检疫标志。

  2.7.3是否如实记录出场生猪产品规格、数量、肉品品质检验证号、动物检疫证明号、屠宰

  日期、销售日期以及购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

  2.8肉品品质检验人员和屠宰技术人员条件要求

  2.8.1肉品品质检验人员是否经考核合格。

  2.8.2肉品品质检验人员和屠宰技术人员是否持有依法取得的健康证明。

  2.9消毒

  2.9.1是否在运输动物车辆出入口设置与门同宽,长4米、深

  0.3米以上的消毒池。

  2.9.2入场动物卸载区域是否有固定的车辆消毒场地,并配有车辆清洗、消毒设备。

  2.9.3屠宰间出入口是否设置人员更衣消毒室。

  2.9.4加工原毛、生皮、绒、骨、角的,是否设置封闭式熏蒸消毒间。

  2.9.5是否对屠宰车间、屠宰设备、器械及时清洗、消毒。

  2.10管理制度

  是否建立生猪进场检查登记制度、待宰巡查制度、生猪屠宰和肉品品质检验制度、肉品品质

  检验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生猪屠宰场证(章、标志牌)使用管理制度、生猪屠宰统计报表制

  度、无害化处理制度、消毒制度、检疫申报制度、疫情报告制度、设施设备检验检测保养制

  度等。

  2.11信息报送

  2.11.1是否按要求报告动物疫情信息。

  2.11.2是否按照国家《生猪等畜禽屠宰统计报表制度》的要求,及时报送屠宰相关信息。

  2.11.3是否按要求报告安全生产信息。

  2.12档案管理

  是否及时将进场查证验物登记记录、分圈编号记录、待宰记录、肉品品质检验记录、“瘦肉

  精”等检验记录、无害化处理记录、消毒记录、生猪来源和产品流向记录、设施设备检验检

  测保养记录等归档,并保存两年以上。

  3.监督检查要求

  3.1监督检查人员应当认真填写《生猪屠宰厂(场)年度监督检查记录表》(附件

  1)或者《生

  猪屠宰厂(场)日常监督检查记录表》(附件

  2),经生猪屠宰厂(场)负责人或者指定人员

  签字后将监督检查记录现场交给生猪屠宰厂(场)。

  3.2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当提出整改意见,并跟踪整改。

  3.3对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违法行为的,应当进行调查取证,依法处理。

  3.4对涉嫌犯罪的,应当按程序移送司法机关。

  3.5对发现违法行为不属于职能范围内的,应当移送给有关部门。

  4.监督检查频次

  4.1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应当按照本规范,对生猪屠宰厂(场)进行

  全面监督检查。全面监督检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

  4.2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应当按照本规范,对生猪屠宰厂(场)进行

  日常监督检查。检查人员应当从执法人员库中随机抽调。

  4.3在动物疫情排查、公共卫生和食品安全事件处置、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

  管部门指派或者存在生猪产品质量安全隐患等特定条件下,应当增加对生猪屠宰厂(场)监

  督检查的频次。

  5.监督检查档案管理

  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应当建立生猪屠宰厂(场)监督检查档案管理制度。实行一厂(场)一档,全面记录监督检查、问题整改落实和违法行为查处情况,做到痕迹化管理,并分年归档。

  10、生猪定点屠宰场质量安全制度

  与屠宰场安全生产制度相关的资料

篇八:屠宰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宣化区畜禽定点屠宰企业基本

  管理制度

  宣化区畜禽定点屠宰监督管理办公室制

  畜禽定点屠宰企业基本管理制度

  一。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

  二。进厂(点)验收管理制度

  三.静养管理制度

  四。屠宰加工管理制度(生猪、牛羊鸡)五。屠宰车间管理制度

  六。肉品检验管理制度

  七。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八.卫生管理制度

  九。消毒管理制度

  十。污水污物处理管理制度

  十一.病害肉无害化处理制度

  十二。台帐、证、章、标志牌管理制度

  十三。肉品质量追溯制度

  十四。缺陷产品召回制度

  十五。信息报送制度

  十六。冷库管理制度

  十七、瘦肉精检测制度

  十八、黑名单管理办法

  一、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

  为保证消费者权益不受侵害,确保消费者吃上“放心肉",本企业向社会各界郑重承诺:

  一、生产条件和生产环境达到国家和省规定的卫生要求,污水、污物达标排放。

  二、实行封闭式屠宰加工。

  三、从业人员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持有效证件上岗。

  四、进厂(点)畜禽全部健康且检疫合格。

  五、待宰畜禽静养时间达到12小时以上。

  六、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操作规程和技术要求屠宰畜禽,并建立肉品品质检验管理制度,肉品品质检验与畜禽屠宰同步进行。

  七、绝不对畜禽、畜禽产品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绝不屠宰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的畜禽;绝不让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肉品出厂.八、坚决做到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病害畜禽及病害畜禽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

  九、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从畜禽进厂到产品出厂的关键环节均建立台账,除无害化处理记录表至少保存5年外,其他台账保存不少于2年.十、本企业对出厂(点)产品的质量安全负责。

  二、畜禽进厂(点)验收管理制度

  一、为加强对畜禽进厂(点)管理,切实保证进厂(点)畜禽健康无疫病,把住放心肉生产的第一关口,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结合本厂(点)实际,制定本制度.二、本企业负责人对本厂(点)畜禽进厂(点)检查验收负责,入厂(点)检验员为畜禽进厂(点)验收第一责任人。

  三、验收人员在接收畜禽时必须如实填写《河北省××定点屠宰企业进厂情况登记表》。

  四、验收人员须提前15分钟上岗,并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佩戴工作标识。

  五、验收人员负责工作场所的环境卫生管理,保持工作场所清洁卫生。

  六、对货主要一视同仁,热情服务,不准刁难货主。

  七、验收实行岗位责任制并实施奖罚措施。

  八、验收设置卸车前初检、验证查证、卸车进圈、登记记录等岗位。卸车初检负责人:×××、验证人:×××、记录人:×××、畜禽验收负责人:×××.工作要求:

  (一)卸车前初检及处理

  1、卸前初检。在货主出示畜禽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动物“瘦肉精”自检合格报告书(溯源单)或未添加使用瘦肉精保证书(溯源单),核对待卸车畜禽数量是否与检疫合格证登记的数量相符。观察待卸畜禽是否健康、是否注水、是否有因物理原因致伤致残等。

  2、初检后的处理

  (1)经初检,整车畜禽与票证齐全,货证相符后,方可卸车。

  (2)如发现待卸车畜禽数量与票证不符,经全部检验后,再按照(1)的规定处理。

  (3)初检发现疑似传染病或其他重大疫病畜禽时,整车畜禽须进至隔离场所,并立即向主管领导汇报,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卸车进圈.(1)卸车必须在畜禽台(棚)逐车逐批进行,并不得以暴力方法强行驱赶畜禽。

  (2)在卸车时,应逐个观察畜禽的健康状况.对可疑畜禽立即驱入隔离圈观察,经饮水和充分休息后,恢复正常的可赶入待宰间,症状仍不见缓解的送往急宰间处理.对物理原因致伤、致残的畜禽可视情况进行急宰或缓宰处理。对病害畜禽、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畜禽不得卸车,并通知有关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企业负责人:×××

  三、静养管理制度

  一、为加强对进圈畜禽(鸡应进笼)的管理,杜绝注水、灌水等违规行为,提高肉品质量,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结合本厂(点)实际制定本制度.二、本厂(点)畜禽进厂和静养时间为:最晚入圈时间:冬:…夏:…秋:…春:…。最早屠宰时间:冬:…夏:…秋:…春:…。

  三、管理人员必须按第二条规定对静养时间进行管控.超时接收的畜禽要归入“明日待宰圈(棚)”。确保畜禽送宰前停食静养12小时以上.四、静养管理人员负有以下责任:(一)不得允许非生产管理人员进入静养区;

  (二)不得对静养的畜禽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不得允许他人对静养的畜禽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

  (三)不得以任何方式使静养的畜禽以非自然状态生理需要喝水;

  (四)宰前三小时,为静养畜禽断水,鸡应充分给水;(五)保证静养期间的畜禽免受外来侵害,为静养的畜禽创造安全环境;

  (六)观察静养期间畜禽生理变化,剔除疑似患病畜禽;

  (七)记录畜禽静养情况。

  负责人:×××

  四、牛羊鸡屠宰加工管理制度

  一、为使屠宰加工过程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要求,保障

  肉品质量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企业在屠宰加工过程中做到“八个严禁”

  1、严禁将屠宰工艺流程迂回交叉设置;

  2、严禁将病、健康畜禽在同一条生产线上屠宰;

  3、严禁放血刀未经消毒连续进行刺杀放血;4、严禁开膛净腔时割破畜禽屠体内脏。红白内脏须分开整理,产品流向一致,互不交叉;

  5、严禁畜禽产品落地;6、严禁将未经检验合格的畜禽屠体去掉头、蹄、尾;

  7、严禁将可疑病畜禽胴体和健康畜禽胴体置于同一个轨道;

  8、严禁未经修整的畜禽胴体放出厂(点)。修整后的畜禽不得有残毛、残皮、病灶、针眼、脓肿等。

  三、屠宰加工主要流程:

  牛:致昏,挂牛,放血,结扎肛门,剥后腿皮,去后蹄,剥胸、腹部皮,去前蹄,换轨,扯(撕)皮,割牛头,开胸、结扎食管,取白内脏,取红内脏,劈半,胴体修整,冲洗,检验,胴体预冷。

  羊:致昏,挂羊,放血,缩扎肛门,割羊头,剥皮,冲洗羊屠体,开胸、结扎食管,取白内脏,取红内脏,胴体修整,冲洗,检验。

  鸡:挂鸡,麻电,刺杀放血,浸烫,脱毛,去嗉囔,摘取内脏,冷却,全鸡整理,分割加工。

  四、岗位及责任制

  (一)驱赶牛(羊)和抓鸡

  1、驱赶牛(羊)或抓鸡前须验明待宰牛(羊、鸡)是否有《准宰通知单》(或<准宰通行单>).2、驱赶牛(羊)、抓鸡时不得使用利器、铁棒,以免对牛(羊、鸡)造成伤害。

  3、驱赶牛(羊)、抓鸡时应唱明头数,按顺序驱赶,如不按顺序驱赶,出现差错由驱赶牛(羊)、抓鸡人员负责。

  4、在认真清点数量并与屠宰车间接受人员唱付数量后,及时交付屠宰.如有差错应停止交付屠宰,并予查清后再宰。

  5、工作完毕,搞好圈内外(鸡笼、棚)卫生,定期对牛(羊)圈或(鸡笼、棚)进行冲洗、消毒,不留死角。

  (二)喷淋冲洗

  以合适水温对牛(羊)进行喷淋冲洗,保证喷淋冲洗后的牛(羊)免受刺激且体表无污物.(三)麻电至昏

  以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压、电流对牛(羊、鸡)实施致昏,并切实采取人身安全防护措施。保证击昏的牛(羊、鸡)心脏跳动,达到昏而不死.(四)刺杀放血

  牛(羊、鸡)屠宰放血方式、沥血净时间按国家或地方标准执行,保证屠体内血液沥放干净.清真牛羊(鸡)屠宰企业,按民族宗教政策执行。

  (五)清洗屠体

  保证清洗后的牛(羊)屠体无污物、污血。机械清洗的,要使牛(羊)屠体免受损伤.

  (六)剥皮

  1、牛(羊)剥后腿皮:从跗关节下刀,刀刃沿后腿内侧中线向上挑开.

  2、牛(羊)剥胸、腹部皮:用刀沿胸腹中线从胸部挑到裆部。

  3、牛(羊)剥颈部及前腿皮:从腕关节下刀,沿前腿内侧中线挑开至胸中线.

  4、牛(羊)扯(撕)皮:用锁链锁紧后腿皮,启动扯皮机由上向下运动,将皮卷撕。要求皮上不带膘,不带肉,皮张不破。

  (七)烫毛、脱毛

  1、羊(鸡)在浸烫时应合理调整浸烫水温度,保持水的卫生洁净。控制入脱毛机的羊(鸡)屠体数量和脱毛时间,时刻观测脱毛机的工作状态,防止羊(鸡)屠体在脱毛过程中受损。

  2、鸡必须二次脱毛,在第二次脱毛时,应设专人去除屠体表面残留的毛及毛根(羊在褪毛后应修刮胴体的残毛)。

  (八)开膛净腔

  不得割破牛(羊、鸡)屠体内腔及内脏,并清理其内腔.(九)修整胴体

  修整过程中,不得损伤不应修割的牛(羊、鸡)胴体部位.修整后的牛(羊、鸡)胴体不得有残毛、残皮、病灶、针眼、脓肿等.(十)内脏整理

  红白脏整理须分开进行,整理过程中,不得损伤牛(羊、鸡)内脏和造成交叉感染。

  五、奖惩

  (一)对技术熟练工作突出的,给予一定奖励。

  (二)对接受畜禽过程中不负责任,造成不合格畜禽进入屠宰环节的,视情节给予扣发奖金、工资、直至除名处理。

  (三)对违反规定,造成畜禽屠体受损、丢失、污染的,由责任人赔偿损失,并扣发工资奖金。

  负责人:×××

  四、生猪屠宰加工管理制度

  一、为使屠宰过程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要求,生产“放心肉",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企业在屠宰加工过程中做到“八个严禁”

  1、严禁将屠宰工艺流程迂回交叉设置;

  2、严禁将病、健康畜禽在同一条生产线上屠宰;

  3、严禁放血刀未经消毒连续进行刺杀放血;

  4、严禁开膛净腔时割破畜禽屠体内脏.红白内脏须分开整理,产品流向一致,互不交叉;5、严禁畜禽产品落地;6、严禁将未经检验检疫合格的畜禽屠体去掉头、蹄、尾;7、严禁将可疑病畜禽胴体和健康畜禽胴体置于同一个轨道;

  8、严禁未经修整的畜禽胴体放出厂(点)。修整后的畜禽不得有残毛、残皮、病灶、针眼、脓肿等。

  三、本厂屠宰加工流程为:驱赶生猪、喷淋冲洗、麻电至昏、刺杀放血、清洗猪屠体、浸烫、脱毛、燎毛、清洗刷白、预干燥、开膛净腔、修整猪胴体、副产品处理。

  四、岗位及责任制

  总负责人:×××

  各岗位负责人:×××

  工作要求如下:

  (一)驱赶生猪

  1。驱赶生猪前须验明待驱赶生猪是否签发准宰证.2。在认真清点生猪的头数后,并与屠宰车间接受人员唱付生猪头数,及时交付屠宰。如有差错应停止交付屠宰,并予查清后再宰。

  3。驱赶生猪人员必须一圈一轰,唱明头数,不能混圈驱赶生猪。如不按顺序驱赶生猪,出现差错由驱赶生猪人员承担。

  4。驱赶生猪时不得使用利器、铁棒,以免对生猪造成伤害.5。工作完毕,搞好圈内外卫生,定期对猪舍进行冲洗、消毒、不留死角。

  (二)喷淋。以合适水温,对生猪进行喷淋冲洗,保证喷淋冲洗后的生猪免受刺激且体表无污物。

  (三)麻电至昏.以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压、电流对生猪实施至昏,保证生猪昏而不死,并切实采取人身安全防护措施.(四)刺杀放血。不得刺破生猪心脏或割断食管、气管,污染生猪内脏,沥血时间不少于5分钟。

  (五)清洗猪屠体。保证清洗后的猪屠体无污泥、污血。机械清洗的,要使猪屠体免受损伤。

  (六)浸烫.合理调整浸烫水温度,保持水的卫生洁净,控制浸烫时间,不得烫生、烫老猪屠体,或使猪屠体受到污染和交叉感染。

  (七)脱毛.根据季节控制入脱毛机的脱毛时间,时刻观察脱毛机的工作状态,保证脱毛后的屠体应无浮毛、无机械损伤和无脱皮现象。

  (八)燎毛.不得燎伤猪屠体.经燎毛后,猪屠体的背腹股不得有残毛、绒毛。头、蹄、肘不得有长毛.(九)清洗、刷白和预干燥。保证猪屠体皮白毛净.(十)开膛净腔。不得割破猪屠体内腔,并清理生猪内腔。

  (十一)修整猪胴体.修整过程中,不得损伤不应修割的生猪胴体部位.修整后的猪胴体不得有残毛、残皮、病灶、针眼、脓肿等.(十二)内脏整理、红白脏整理须分开进行。整理过程中,不得损伤猪内脏和造成交叉污染。

  五、奖惩

  (一)对技术熟练工作突出的,给予一定奖励。

  (二)对接受畜禽过程中不负责任,造成不合格畜禽进入屠宰环节的,视情节给予扣发奖金、工资、直至除名处理。

  (三)对违反规定,造成畜禽屠体受损、丢失、污染的,由责任人赔偿损失,并扣发工资奖金.

  负责人:×××

  一、企业主管负责人进行屠宰车间生产安排。

  五、屠宰车间管理制度

  二、车间所有工作人员要按规定时间上下班,按规定穿戴工作服上岗.

  三、屠宰加工的各个工序、环节必须严格按照屠宰加工工艺和质量标准进行操作,不得随意更改操作规程。

  四、管理人员和屠宰加工人员持有法定有效的健康证明.屠宰加工人员、化验检验人员必须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并严格按照规程操作生产,确保肉品的质量卫生。

  五、对有伤病的畜禽必须在急宰间由专人屠宰,检疫、检验人员做好记录并提出处理意见.六、屠宰车间实行封闭式管理,非管理人员、屠宰加工人员、检疫检验人员不得进入车间。

  屠宰生产车间禁止吸烟,禁止酒后人员上岗操作和在车间内停留。

  七、烫毛、提升、劈半、锅炉等岗位应指派工作责任心强的人员进行操作,确保安全生产。

  屠宰机械及电器操作人员必须按照规程操作,确保人身安全,防止生产事故发生。

  八、屠宰车间不得停放与生产无关的物品,车间使用的各种容器、工具、车辆、包装材料等必须清洁卫生,用后必须清洗干净,妥善放置在固定位置。

  九、加强刀具安全管理,持刀者应登记在册,刀具不准带出车间,使用后要加锁妥善保存。

  责任人:×××

  六、肉品品质检验管理制度

  一、为加强肉品品质检验管理,保证出厂(点)的产品经检验合格,特制定本制度。

  二、肉品品质检验人员应履行保证肉品品质,防止人畜共

  患疾病和动物疾病传播的责任,遵守国家、省市规定的肉品品质检验规程等法律法规和规程。

  三、肉品品质检验分宰前检验和宰后检验。宰前检验包括验收检验、待宰检验、送宰检验.宰后检验必须与屠宰操作流程同步进行,对每一畜禽进行检验。检验工具必须实行一头一消毒,刀具消毒水温不低于82℃.四、宰后检验岗位设置:

  (一)头部检验;

  (二)体表检验和胴体初检;(三)内脏同步检验;

  (四)复检、盖章:检验人员应详细记录全部检验结果,对检验出的不合格肉品,严格按照无害化处理规定处理。

  五、肉品品质检验内容包括:

  (一)健康状况;

  (二)传染性疾病和寄生虫病以外的疾病;

  (三)注水或者注入其他物质;

  (四)有害物质和有害腺体、病变组织、种(阉)畜;(五)屠宰加工质量、胴体放血是否干净、有无外伤、有无出(充)血点、斑块、色泽是否良好;

  (六)机械损伤;(七)其他影响肉品质量和国家规定的检验项目。

  六、肉检人员须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工作鞋帽,佩带上岗证章,提前15分钟上岗,做好班前准备工作。严禁肉品品质检验

  人员不在岗生产和不按肉品品质检验规程操作.七、肉品品质检验人员必须认真检查各环节、各工序的加工质量,如实填报记录台账,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向有关负责人汇报;发现可疑烈性传染病畜禽时,应立即停止生产,封锁现场,上报有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八、割除部分须放入专用容器中,用专用车辆送到无害化处理间进行无害化处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将检出的不合格内脏或割除下来的病变部分带出厂(点)外。

  九、检验人员应将全部检验结果及处理情况详细记录,填写《河北省××定点屠宰企业肉品检验情况登记表》.十、确定为合格的肉品,加盖印章或标识准予出厂(点);检验不合格的肉品加盖无害化处理章;未经检验的肉品一律不准盖章。

  十一、工作完毕,清扫场地,保持工作环境的整洁卫生。

  总负责人:×××

  七、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为加强企业生产劳动保护,保障劳动者安全健康生产,促进企业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生产工作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实行总经理负责制。企业内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三、建立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由企业及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定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调查处理事故工作。

  四、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在本职业务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对本部门的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制定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实施安全监督检查,贯彻执行总经理各项安全指令,确保安全生产。

  五、生产班组长是安全生产管理员。安全员要经常检查、督促本班组人员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好设备、工具等安全检查、保养,及时向上级报告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

  六、员工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生产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劳动保护用品.发现不安全情况,及时报告领导,迅速排除解决.七、新职工、临时工、实习人员必须进行安全生产教育,才能准其进入工作岗位.对改变工种的工人必须重新进行岗位安全教育才能上岗。

  八、从事锅炉、压力容器制冷、电梯、焊接、电气、车辆驾驶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取得操作证照后,才能独立操作.对特种作业在岗人员,必须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九、各种设备和仪器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技术要求规定,不

  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要做到正确使用,经常维护,定期检修。

  十、劳动场所布局合理,保持清洁、整齐。有毒有害、高温潮湿、雷电静电的作业,必须采取有效防护措施。生产所设的壕、池、走台、升降口等危险处所,必须有安全设施和明显安全标志。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地和贮存点、冷库机房、配电室、库房要严禁烟火,要严格消除可能发生火种的一切隐患。

  十一、坚持定期和不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组织全厂的安全检查每年不少于三次,各生产单位每季不少于一次,各生产班组应实行班前、班后检查制度;特种作业工种和设备的操作人员应每天进行安全检查,做好安检记录。发现不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十二、凡发生事故,要按规定报告。如有瞒报、虚报、漏报或故意延迟不报的,追究责任者的责任,视情节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触犯刑律的追究法律责任。

  安全生产责任人:×××

  安全生产组织机构人员:××××××

  安全生产管理员:×××××××××

  八、卫生管理制度

  一、加工用水符合现行《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规定,每年委托法定检测机构检测不少于1次。

  二、凡进入屠宰车间,必须着工作服、工作鞋上岗.必要时穿戴工作帽和手套.

  三、工作结束离开工作场所时,脱掉工作服、工作鞋,放到更衣室内。严禁穿着工作服、工作鞋出厂。

  四、严禁闲杂人员进入生产车间.外来参观者应有厂部人员陪同,穿上工作服、工作鞋后方可进入。

  五、进出车间的人员、车辆必须从消毒池中通过。

  六、车间内不准吸烟、饮水和随地吐痰。

  七、每天生产完毕,必须对工具、用具、设备和运输车辆进行清洗,对生产地和包干区的卫生区域进行打扫、清洗。

  八、每周进行一次大扫除,彻底清扫、冲洗地面、排水沟和四周墙壁,不留卫生死角。

  九、接触肉品的工具、用具、设备和车辆,在消毒后必须用饮用水彻底清洗干净,除去残留药物后,方可使用。

  十、更衣室、淋浴室、走廊、厕所及公共场所要每天打扫、清洗,保持卫生清洁。

  十一、生产车间和其他工作场所的废弃物必须随时清理,并及时用不渗水的专用车辆运送到指定地点进行无害化处理.十二、定期进行灭蝇、灭蚊、灭鼠等除害工作.十三、植树种花、绿化厂区、创建园林化企业。

  九、消毒管理制度

  为防止疫源扩散,减少疫病传播环节,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和肉品的食用安全和卫生,特制定本规定。

  一、按要求设置专门的消毒物品储物间,配备一定数量的常用消毒药品和消毒器具。

  二、消毒药品和消毒工作有专人保管和负责,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三、消毒时间:经常性消毒、定期大消毒、彻底性消毒。

  1、经常性消毒:每天或每天工作完毕,畜禽待宰间、过道、生产车间、工具、用具及运输车辆进行常规消毒。

  2、定期大消毒:每年的一、四季度一般每周进行全场消毒1次,二、三季度应增至每周消毒2次。

  三、彻底性消毒:对发生疫情或在屠宰加工过程中发现烈性传染病时,应立即封锁现场进行彻底性消毒.四、消毒要求:

  1、消毒池内的消毒液经常更换,保持其有效消毒作用。

  2、配制消毒液时,其用量和浓度准确,随配随用.3、消毒液保证有足够的时间与被消毒物接触。

  4、药液一定会搅拌均匀,喷射普遍全面,不留死角。

  5、消毒时,穿戴工作服、手套、口罩、胶鞋等防护用品,注意人畜安全,消毒用具使用后及时清洗干净。

  负责人:×××

  十、污水污物处理制度

  一、为加强本厂(点)污水污物排放管理,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污水处理厂(点)工作人员须按规定的时间上下班、轮班,并按照有关规定对污水污物进行处理,保证排放符合要

  求。

  三、污水污物处理人员要切实维护好处理场所的环境卫生,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允许无关人员进入污水处理场所。

  四、污水污物处理人员要切实维护机器设备的正常运转.五、屠宰过程中产生的毛发等废物,堆放在指定地方,采取必要的封闭防护措施,并定期清理.六、无害化处理后产生的油脂等废物的处理,要指定废物回收的单位进行处理,并详细记载处理的单位名称、物品名称、数量、时间等。

  负责人:×××

  十一、无害化处理制度

  一、病害畜禽无害化处理须由经培训合格的无害化处理工作人员负责。

  二、对肉品品质检验不合格的畜禽产品,肉品检验人员要加盖相应的检验处理印章,隔离存放.

  三、无害化处理前,应认真检查病害畜禽及产品无害化处理通知单是否齐全、相符,并要求被处理畜禽主查看、核准并签字.四、每次进行无害化处理时,本企业将通知当地定点屠宰管理人员到现场进行监督,定点屠宰管理人员要在由肉检员如实填写的《河北省××定点屠宰企业病害××产品无害化处理登记表》台账上签字,当地定点屠宰管理部门及屠宰企业均要保存好每次无害化处理的影像资料。

  五、用密闭防漏车运送病、死畜禽及产品到无害化处理间.六、对病害畜禽及其产品,根据其危害级别,严格按照《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GB16548—2006)的规定,进行高温、化制、焚烧等无害化处理.(一)高温处理:把肉尸切成重量不超过2公斤,厚不超过8厘米的肉块,放入不锈钢池内,从水沸腾时算起2小时。

  (二)湿法化制:将整个肉尸投入化制,按要求操作湿化机,温度120℃、压力0。5MP、3小时以上。

  (三)焚毁:将整个尸体或割除下来的病变部分和内脏投入焚化炉中烧毁炭化。

  七、未经处理或处理不符合要求的畜禽不得运离无害化处理间;处理合格品须处理人员及动检人员共同签字后方可运离。

  八、判定须进行无害化处理的畜禽或产品,必须在24小时内处理完毕.九、工作人员注意个人防护,及时对场地及设备作严格的消毒处理。

  负责人:×××

  一、本厂(点)畜禽屠宰各关键控制环节严格实施台帐登记制度.二、按照统一的台帐内容严格登记,并保证记录及时、数据真实.

  十二、台帐、证、章、标志牌管理制度

  三、台帐按月整理成册,留存不少于二年(无害化处理台账留存不少于五年).四、登记表在各环节的填写人:

  (1)进厂(点)验收登记人:×××

  (2)屠宰班组登记人:×××

  (3)肉检班组登记人:×××

  (4)无害化处理登记人:×××

  (5)交易(出厂)登记人:×××

  五、台帐、印章保管人:×××

  六、做好票证台账的保管和保密工作,未经企业同意,不得向外提供。

  七、畜禽定点屠宰标志牌悬挂于企业区的显著位置。

  八、严格执行畜禽定点屠宰企业证、章、标志牌的管理制度,坚决做到不冒用、使用伪造、出借、转让畜禽屠宰证书、章、标志牌。

  十三、肉品质量追溯制度

  一、为进一步加强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杜绝不合格肉品流入市场,制定肉品质量追溯制度.二、建立质量审核管理机构,具有相对独立的工作权限,减少不必要的干扰。审核管理机构的负责人,直接对企业领导

  负责。

  三、建立健全较为完善的产品质量安全控制体系,配备熟悉企业生产、检验流程的业务人员,保证产品质量。

  四、配备足够的肉品检疫检验人员,严格落实检验制度,并详细记载检验时间、数量、结果、肉品检验证编号、不合格肉品品种数量及处理方法等。

  五、定期对企业生产的产品及生产工艺、生产环境、各项记录进行监督检查,对生产工艺流程及检验流程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改.六、对出厂的不合格产品,进行追溯,已上市销售的应当及时召回,并及时分析不合格产品产生的原因,制定整改措施,确保不再发生同样的问题。

  七、逐步采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和完善产品质量追溯系统,承担屠宰企业信息化管理和肉品可追溯体系所需相关信息的报送责任.

  负责人:×××

  十四、缺陷产品召回制度

  一、为加强本企业肉品安全,保护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应当实行缺陷产品召回制度。

  二、本制度所称缺陷产品,是指有证据证明对人体健康已经或可能造成危害的屠宰企业出厂(点)肉品

  主要包括:

  1、已经诱发肉品污染,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甚至死亡的肉品;

  2、可能引发肉品污染,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甚至死亡的肉品;

  3、肉品经检验确认不合格的;

  4、按有关法律法规或国家标准判定的其他不安全肉品。

  三、自确认肉品属于应当召回的缺陷产品,在24小时内应通知有关销售者停止销售缺陷产品,告知有关消费者停止使用.并在第一时间内,在媒体上发布公告,召回有关产品。

  四、缺陷产品召回应当向当地畜牧兽医主管部门上报召回缺陷产品的措施.

  五、对消费者退回的缺陷产品,应当实行无条件退换。

  六、缺陷产品召回应当保存召回记录。内容包括缺陷产品召回的时间、数量、原因、处理结果等.

  七、对召回的产品应当采取无害化处理措施,严禁不合格肉品流入市场.

  八、认真查找造成缺陷产品的原因,并立即整改,整改后报相关部门检测合格后,方可继续生产、销售.

  十五、信息报送制度

  按照国家相关畜禽屠宰统计报表制度的要求,及时报送屠宰、销售等相关信息。

  一、本企业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如实报送有关信息,不得虚报、瞒报、漏报、迟报、拒报,不得伪造、篡

  改.

  二、信息报送将按时间要求,准确报送。

  三、信息报送使用规定的制式表格,完整填写。

  四、报送时间:畜禽定点屠宰企业综合情况年报,于次年1月20日前上报;畜禽定点屠宰企业综合情况半年报表,于每年7月20日前上报;季报表于季度次月10日前上报;月报表于每月5日前填写上报.五、报送方式:

  六、企业指定信息员,负责相关数据的统计、报送工作.

  信息员:×××

  十六、冷库管理制度

  为保证冷库、制冷机房安全可靠,管理好、使用好、维护好冷库,特制定管理制度如下:

  一、所有员工必须按其岗位职责,岗位标准及工作流程办事.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见习三个月合格后方能上岗工作。

  二、进入机房工作人员必须穿好工作服,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允许会客或带领其它人员进入机房,外来学习人员未经主管领导批准不许进入机房。

  三、对机器设备要加强维护和保养,严格按操作规程办事,确保设备设施安全运行.如有改进操作方法,必须事先经上级领导同意,方可改进,严禁盲目行动。

  四、机房所有员工必须做到“五及时"。即及时调整阀门、及时冲霜、及时放油、及时除垢、及时放空气,违者将调整其工作岗位。管好冷库必须把住“五关"。即冰、霜、水、门、灯五关。

  五、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各岗位对口交接,双方值班长签字后方可下班。注意保管好各种工具及安全用具,每天进行交接班,严禁外借、丢失、损坏。机房、冷库工作人员班前班中不许饮酒,工作时间不许睡觉.

  六、保管员必须合理利用冷库,不断总结改进商品堆垛办法,合理安排货位和堆垛高度,提高冷库利用率。

  七、保证商品质量,冻结、冷藏时必须遵守冷加工工艺要求,商品深层温度必须降到不高于冷藏温度3℃时才能转库。长途运输的冷冻商品、外地调入的冻结商品温度高于﹣8℃时,必须复冻到要求温度后才能转入冷藏库。

  八、不得储存任何单位或个人违法屠宰的畜禽产品。

  十七、定点屠宰企业“瘦肉精"检测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加强“瘦肉精”等禁用药物监督管理,保障肉品质量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定点屠宰企业须对进场屠宰动物实行“瘦肉精自检”制度,严格实施“专人、专管、转账登记"。定点屠宰企业对检测结果负总责。

  二、定点屠宰企业对进场动物按批次(每车为1批次)进行“瘦肉精”自检,自检比例为每批动物的3%,最少不少于1头(只).自检品种为盐酸特仑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三种。并做好相关检测记录填写和检测卡保存工作,保存期不少于2年.三、对检测中发现“瘦肉精”阳性的,定点屠宰企业应立即上报宣化区农牧局,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调查取证工作,同时要在驻场官方兽医监督下进行隔离、无害化处理。不得将阳性动物及其产品出厂.

篇九:屠宰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屠宰车间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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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制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制度是国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体化,是人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你所接触过的制度都是什么样子的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屠宰车间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屠宰车间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

  篇1为维护车间生产正常秩序,确保人力、物力的合理运用,提高生产效率,制定本制度:

  1、生产车间的员工必须按时上班、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2、员工进入车间必须穿着公司统一的工作服,佩带服务胸卡和公司标志,并保持仪容整洁。

  3、上班时间员工必须坚守岗位,不得串岗、闲逛,不得无故返回宿舍。待工待料期间在员工休息室休息待令。

  4、车间内严禁吸烟,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

  5、自觉维护车间整洁卫生文明,严禁破坏车间文明卫生现象发生。

  6、员工必须维护车间各项设备和工具,按章操作,严禁违反规程乱用;下班前必须按规定进行班后维护,做到“工具归箱,设备复位,场地清洁”;上班前必须对设备进行常规检查。

  7、配备齐全的车间安全防火设备,并定期维护调整,确保设备技术状况良好;人人皆知防火设备的放置位置,并熟练掌握使用技术。

  8、禁止无故到非本组工位或非本组维修的车辆中去。

  9、禁止无故启动汽车,包括启动汽车电器。

  10、上班时间,必须绝对服从统一调度。

  11、生产工作必须凭任务委托书进行。禁止任务委托书或随意扩大、缩小工单内容施工。

  12、进入车间送修车辆统一由维修顾问移位;任何员工未经准许,不得擅自开动车辆;非技术检验员和车间调度不得外出路试检验,没

  有驾驶证的人员不得移动车辆。

  13、上班时间尽量少打私人电话,属个人家庭紧急情况,说明情况后回复电话;属工作问题,经有关经理批准后可以回复电话。

  14、员工出入车间不得携带与生产无关的物品,发现可疑或特别情况时,门卫或有关管理人员有权监督检查出入员工。

  15、车间设备、工具未经公司批准,一律不得带出车间。

  16、员工在上班时,需外出办理个人紧急事情,须向车间管理人员请假。

  17、经公司批准的人员由车间主管或有关管理人员陪同参观。员工不应主动找参观者攀谈。关于技术问题可以在车间经理同意下为客户解答。

  屠宰车间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

  篇2一、仓库内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并设明显标志牌。

  二、仓库内部照明用灯,应使用60w以下白炽灯或大于60w具有防爆功能的灯具,禁止乱拉乱设临时电源线。

  三、应根据货物的不同性质分类存放。

  四、严禁使用电热器。

  五、各种灭火器材,消防设施不得擅自动用。

  六、仓库保管员下班前要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在确认无问题后关闭电源,锁门离开。

  七、知道所在部门灭火器材的位置并会使用各种灭火器,能熟练地掌握其性能、作用和使用方法。

  八、未经许可,无关人员不准进入仓库。

  屠宰车间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

  篇3为了加强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有力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确保公司生产活动的正常进行。依据国家和上海市有关部门文件的规定,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定。

  1、各部门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各项制度和操作规程。

  2、对公司员工必须进行生产安全教育,填写三级教育卡片备档。生产员工上岗前,部门或车间必须对员工进行操作培训,经考试合格

  后才能独立操作。

  3、公司为从事作业的人员提供必要的安全条件和防护用品。

  4、杜绝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实际操作人员有权对上述行为拒绝执行。

  5、生产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6、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必须始终处于正常工作状况,任何人无权擅自拆除设备安全防护装置,违者将予以重处。为了确保安全,设备安全防护装置不能正常工作时,不准开机运行。

  7、为了保证用电安全,严禁开启设备的电气箱,发生电气故障,必须由电工进行修理,并认真执行设备检修期间附:设备检修期间的停送电规定

  (1)设备遇大修、小修时都必须事先停电,并悬挂“设备检修”标志牌,示明设备处在检修状态,设备检修完毕,需要送电调试前,必须认真巡视设备各部位,并通知在场操作人员和其他检修人员,设备调试合格后交付使用同时撤走“设备检修”标志牌;

  (2)日常维修(尤其是电气维修)原则上要求停电检修,除非某些部位的检修可以或者需要带电时,但必须确保人员和设备的安全上有保证。设备的.日常维修是否需要停电,由当班检修人员根据当时实际情况确定并通知操作工,生产车间不得强制要求带电检修;

  (3)设备停电检修后的送电,必须由电工执行,送电完毕后由电工通知操作工或班长,正常停机或开机不受此限制。

  8、禁止乱拉电线、乱接电器设备,非专业人员严禁从事排拉电线、安装和检修电器设备。

  9、动用明火必须严格执行<动用明火审批制度>。

  屠宰车间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

  篇4本公司为了加强生产管理,有效地运用物料、人力,设备并使之在时间上、数量上适当地配合,以便提高生产效率和质量,并达到降低成本,互惠双赢的目的,特制订以下规定:

  一、服从领导,听从分配,工作积极主动,不挑拣,不讲价钱,工作期间不带情绪,团结互助,不讲不利生产的话,不做不利于生产

  的事,统一行动规划,按时生产公司下达的生产任务。

  二、保守公司机密,对私自泄露机密者给予开除并扣发工资。

  三、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有事提前请假,并认真写请假条,事假一天由组长批,两天(含两天)以上有车间主管批,并报陈生(生产总负责人),否则视为旷工。每旷工一天罚三天正班工资,每迟到1—5分钟罚款5元、5—20分钟罚款10元、30分钟以上按旷工处理。

  四、认真做好对玻璃的验收工作,清洗过程中如发现不合格产品不予印刷,如将不合格产品印刷,造成次品按本班破碎处理。认真检查玻璃面上是否有灰尘,胶布、水珠等污染物,如有要及时清理完毕后方可印刷。

  五、上班前认真检查生产设备(如:印刷机、网板等)并定期保养,确保安全生产,如发现故障及时排除,如因不检修或人为原因造成事故者,责任人及车间照价赔偿。

  六、印刷油墨必须提前调试好,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调配确保印刷质量,对于新进的每一批油墨,先试验没有问题后再印刷。如果印刷出现问题由调墨人负全责。

  七、印刷时认真检查质量,操作按程序,如发现异常立即停下并检查原因,不能扩大损失,对于印坏的玻璃及时处理,如不严格把关造成的损失,该班承担原料费用。

  八、冲网时必须冲刷干净,由组长负责并记录,如因网不净造成损失者由冲网人负责。在领网或交送网过程中,因抬网不慎造成网版损毁的,由抬网人负全责,罚款100元。

  九、下班后如实填写报表,如虚报一块扣2块,搞好本车间及卫生区卫生,如发现卫生脏、乱、差罚款10元。

  十、生产区禁止吸烟,对辱骂他人、打架、斗殴者一律给予开除。

  十一、加强本班技能或知识学习,增强上进心,坚持做好每天班前及班后会议。

  屠宰车间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

  篇5第一条生产纪律

  1、生产过程中必须严格按设计图纸及有关要求生产,勤俭节约,杜绝浪费。

  2、厂区及生产车间内严禁吸烟。

  3、爱惜生产设备、原材料和各种包装材料,严禁损坏。

  4、服从生产主管的安排,及时作业,保证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生产任务。

  5、衣着清洁整齐,按照要求穿制服上班。

  6、严禁私自外出,有事必须向生产主管请假。

  7、保持车间环境卫生,不准在车间乱扔杂物,禁止随地吐痰,每次生产任务完成后要将地面清扫干净。

  8、当产品出现不良时应立即停工并上报,查找原因后方可继续生产。

  第二条操作规程

  1、正确使用生产设备,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非相关人员严禁乱动生产设备。

  2、生产过程中的产品要按使用说明正确操作使用,注意防火、防爆、防毒。

  3、严格按照设备的使用说明进行生产,严禁因抢时间而影响产品质量。

  第三条产品质量

  1、必须树立“质量第一、用户至上”的经营理念,保证产品质量。

  2、严把原材料进库关,高品质原料出高品质产品。

  3、禁止使用替代原料,严格按图纸配料,配好料,确保符合规范。

  3、注意生产过程中的细小环节,要求包装良好,码垛整齐美观。

  5、检查产品的标签、名称、型号规格、做到万无一失。

  6、装车前需最后检查、核对(产品名称,规格、数量、包装情况),做到单货相符。

  7、文明装车,堆码合理。

  第四条安全生产

  1、生产过程中注意防火、防爆、防毒。

  2、严格按照设备使用说明操作,防止出现伤亡。

  3、生产时必须戴好防护口罩、手套,防止机械伤人。

  4、注意搬运机械的操作,防止压伤、撞伤。

  5、正确使用带电设备及电气开关,防止遭受电击。

  6、易燃、易爆物品应单独堆放,并树立醒目标志。

  7、原材料、包装物、零小的设备应布局合理,堆放整齐。

  屠宰车间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

  篇6为了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安全文明生产,保证职工人身安全,促进车间生产经营的有序发展,结合本车间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车间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职工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有关规定,必须时刻谨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观念。

  2、严格执行残疾职工的安全监护工作,对残疾职工要组织职工结对子,每一名残疾职工在工作和生活中由班组的其他职工或领导指定人员负责监护,确保残疾职工的安全生产和人身安全。

  3、职工应熟悉消防器材的放置位置,并掌握其使用方法,消防器材要确保安全有效,应定期检验,放置位置应明显,周围无阻碍物堆放,有效期限标志明显。

  4、职工在车间内应走安全通道,通过料垛时,应保持安全距离,严禁攀爬料垛。

  5、工作中,要严格按照执行操作规程和工艺标准,因违规操作造成设备事故并造成一定损失的,视情节给予一定处罚。

  6、职工在操作设备时应精力集中,不得说笑闲谈或在疲倦状态下继续工作。

  7、各班组职工应定期对组内设备进行保养维护,减少事故隐患,发现设备异常应立即上报维护。

  8、保养维修设备时,必须在明显处挂出警示牌,维修需动用电源时,严禁其他组员触动设备开关。

  9、职工必须熟练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熟悉设备的性能特点,未经允许非本岗位职工严禁擅自操作其他工序的设备,确保安全

  生产。

  10、职工应熟悉车间总电源位置,如遇紧急情况应立即停机停电,妥善处理并及时上报。

  11、车间工作现场地面应时刻保持清洁,成品、备件、原料、废料等堆放应按照规定放置。

  12、车间内不得私接乱拉电源、电线,如确实需要,需报车间批准,由设备维修人员负责,用后及时拆除。

  13、下班前,班组长应负责关闭设备及照明电源,关闭门窗。

  屠宰车间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

  篇71、消防管理:消防器材设施配置充足,完好齐全、摆放合理、定期保养;消防通道通畅,员工掌握器材使用方法。

  2、用电管理:线路完好归位;电器设施完好齐整、定期保养、负荷内使用;电工持证上岗。

  3、用气管理:管道完好归位;气瓶配备防震胶圈、立式放置、定期更新;气库设施齐全、值班记录完整。

  4、物料管理:归类归位摆放、标识清晰;危险品与易潮品有保护措施;现场无呆滞物料。

  5、装卸管理:不损伤产品或物料,不野蛮工作;机动叉车司机持证上岗、限制时速;装卸设备专人保管。

  6、危险工序操作管理:关键设备定期保养;冲压人员佩带耳塞、手套;焊接人员佩带面具、眼镜手套;喷粉人员佩带防毒口罩、手套、绝缘鞋;打砂及清洗人员佩带安全帽、眼镜、手套、防尘口罩等;焊接冲压人员定期培训、持证上岗。

  7、环境卫生管理:生产现场、办公场所、走道楼梯干净整洁,无卫生死角、无不明物品;玻璃门窗、休息桌椅、陈列设施定期擦拭、无灰尘覆盖;墙角无蜘蛛网、地面无积水;厕所无异味。

  8、防护管理:各类门、窗、护栏无损坏;天花、墙壁、地面、管道无裂缝、损坏或渗漏;各类劳动防护定期更新。

  9、文明生产管理:私人物品归位摆放;员工着装、举止遵守车间操作行为规范,不偷盗不祸害;无不明身份外来人员;节约用水用电;新员工

  入职进行安全知识培训与考核;老员工则单数月进行培训,双月数进行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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